行政怠惰
口罩掉了被罰1萬2.法官英明撤案。

有些罰單讓人很不爽:
例如:
換車道有打方向燈,但燈自己跳回去,車道還沒換完就被檢舉。
行為人沒有犯罪意圖,卻被開罰單。

小巷子雙黃線,路邊有停車,越線開車被開單。你不越線是怎樣走?

封閉灣道沒打方向燈,打個心酸,說是要提醒後車。我沒打方向燈後車就當機不會轉彎嗎?

罰單的用意是處罰故意犯錯,影響其他用路人。如果行為人沒有故意,也沒影響他人,那罰單就是搶錢而已。
john0002 wrote:
罰單的用意是處罰故意犯錯,影響其他用路人。如果行為人沒有故意,也沒影響他人,那罰單就是搶錢而已。

酒駕、毒駕、無照也不是故意犯錯,是車子自己跑來強迫駕駛
而且只要沒有車禍,應該也免罰,罰了就是搶錢
覺得是比例問題

從車上掉下一個口罩

明明該用廢棄物清理法
開單1200-6000
車主大概摸摸鼻子
上網幹礁幾句 自己就吞了
社會輿論不會吵成這樣

硬要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說是貨物未固定
要罰新台幣 12,000 元
這才讓大家看不下去

===================================

就像吳乃仁
1.8億免關 每月還五萬

那清潔隊員撿的電鍋
應該是國寶等級的
Gabriellin
會這樣開單就是那條幾乎就是檢舉人自己選擇,除非鴿子(幾乎不可能)幫忙換條,選錯檢舉樣態剛好就打槍不舉發了,還幫忙轉環保局?違規魔人可以自己去試看看隨便亂選條文檢舉看看會不會舉發成功
phil0823
明明人工審核這關打回去就好,鬧成這樣不就明著雙標? 要嘛以後一視同仁,車上丟垃圾就比照辦理,都以貨物未固定製單開罰 [笑到噴淚]
要是那個口罩還是被亂丟的垃圾,那該有多冤枉!!!!
.0002 wrote:
小巷子雙黃線,路邊有停車,越線開車被開單。你不越線是怎樣走?


我這邊的警分局
這種跨越雙黃線的情形~是不會開單的
打電話請分局 反應 兩旁的汽車亂停
警分局反而會派員過來 對亂停車的車輛 開罰單
waynes0426
exricky1030
A大需要致電督察室了,遇到怠惰員警不處置的話5
A辣愛怕跑 wrote:
我這邊的警分局這種跨...(恕刪)




看新聞說。

「怠惰」?考量到近期的重大刑案、政治案件、司法判決,不知道是誰在怠惰呢!台灣無明文廢死,但現在形同實質廢死,這算不算「怠惰」蛤?
bradia wrote:
「怠惰」?考量到近期的重大刑案、政治案件、司法判決,不知道是誰在怠惰呢!台灣無明文廢死,但現在形同實質廢死,這算不算「怠惰」蛤?



在台灣, 老虎打不了....
蒼蠅總要給打吧....


要不然檢察官都快失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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