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快就會全面改善了!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這麼久了,還沒弄好行人通行鈕,真是亀速!

4 秒。法官在法庭上算出來的這個極限數字,替台中這位駕駛擋掉了 7200 元的罰單,還保住了差點被吊扣一年的駕照。這齣比八點檔還考驗人體反射神經的劇本,真的在台灣街頭上演了。
這年頭在台灣開車,心臟真的要很大顆。大家都知道現在抓「不禮讓行人」抓得很嚴,罰單金額不手軟。過路口時每個人都乖乖像在考駕照一樣,就怕一個閃神,荷包直接大失血。
禮讓行人絕對是應該的,這點沒人反對。但如果遇到那種把馬路當自家操場、把紅綠燈當參考用的,駕駛真的是有苦說不出。
時間回到去年三月,地點在台中市車水馬龍的台灣大道二段與篤信街口。
駕駛阿瀚(化名)當時正乖乖停在內側車道等紅燈。開過台灣大道的人都知道,那邊車流有多大,阿瀚的右側當時也停滿了其他車輛,視線多少被擋住了一部分。
好不容易,前方的號誌燈終於轉綠。對所有駕駛來說,綠燈亮起、踩下油門起步,這就是再自然不過的直覺動作。
就在車子剛起步的瞬間,一個行人突然像是在跑百米衝刺一樣,違規一路狂奔闖進了行人穿越道。
阿瀚的右側視線本來就被其他車輛遮蔽,等到他看見眼前的黑影時,悲劇已經來不及阻止。
砰的一聲,雙方發生碰撞。行人受了傷,警察很快趕到現場處理。
員警一看有人受傷,依照現行法規,直接開出了一張「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的紅單。這張單的代價可不輕,除了要繳 7200 元的罰鍰,更要命的是,還要吊扣駕照整整 12 個月。
對於一個平常需要開車通勤的上班族來說,駕照被吊扣一年,簡直就像是被宣判了半個社會性死亡。不管刮風下雨只能擠公車,這日子根本不知道要怎麼過。
阿瀚實在吞不下這口氣。他認為自己明明是綠燈正常起步,是行人自己違規狂奔出來,怎麼最後全變成他這個直行車的錯?
他先是申請了車鑑會鑑定,報告結果出爐,明確指出「行人違規通行路口」才是這起事故的主要肇事原因。但這還不夠,為了撤銷那張要命的處分,他決定把這場官司打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 ⚖️
法庭上,法官調出了當時的行車紀錄器影像,一秒一秒地仔細檢視。
法官發現,阿瀚起步時確實是綠燈,而且右側視線有死角。從他看見行人突然狂奔竄出,到雙方真正發生碰撞,整個過程只有短短的 4 秒鐘。
4 秒鐘能幹嘛?你連打個哈欠、轉個收音機頻道都不夠,更何況是把一輛正在起步的鐵包肉瞬間煞停 🙄
法官在判決書裡講了一句公道話:法律雖然要求駕駛應該禮讓行人,但在這個客觀環境下,駕駛根本無法事先預見會有行人違規奔跑穿越路口。
綜合這些鐵證,法官認定阿瀚根本沒有迴避這場車禍的可能。既然連閃都閃不掉,主觀上自然沒有任何故意或過失,憑什麼要他扛下不禮讓行人的肇事責任?
最後,法官大筆一揮,裁定原處分有違誤,直接撤銷這張 7200 元的罰單與吊扣駕照的處分。這場驚魂記,總算還了阿瀚一個清白。
這年頭,帝王條款不是讓你吞了無敵星星就能閉著眼睛衝過馬路。
遇到這種神風特攻隊級別的過馬路法,如果不是行車紀錄器拍下這關鍵的 4 秒,駕駛就算有十張嘴也說不清。法官這次帶著大腦與常理判案,總算沒讓守規矩的用路人變成替罪羔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