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遇散落物「兩大保命招」高公局:減速打雙黃燈、換車道

國道遇散落物「兩大保命招」 高公局:減速打雙黃燈、換車道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昨(5日)晚間國道1號北向台南路段,一輛聯結車載運船用鐵架散落3個車道,造成後方43輛車閃避不及、大規模追撞,所幸無人傷亡。高公局表示,發生散落物事故的貨車駕駛,可開罰3000元至1.8萬元外,提醒在國道上遇到散落物,可打方向燈閃避變換車道,若無法變換車道,則應立即減速並打雙黃燈提醒後方車輛。

根據高公局統計,今年1月至8月國道散落物共2萬3,499件,較去年同期3萬2,513件減少9,014件,雖已下降27.7%,不過散落物仍是國道上最危險的「隱形殺手」之一,易造成追撞和二次事故。

高公局交通管理組科長李佳訓表示,駕駛如果發現車輛正前方發生散落物掉落情況,首先應減速慢行;若左、右側有足夠空間可以閃避,可先打方向燈,視情況向左或向右變換車道,避免直接追撞。

李佳訓進一步說明,如果左右兩側車道都沒有空間可以變換車道,則建議先減速煞車,將車速放慢,同時打開雙黃燈,提醒後方車輛注意前方狀況,之後可撥打1968電話,通知高公局交控中心處理。

李佳訓指出,假設發生散落物事故後,車輛並未受損,且左右車道仍有空間可以繞行,建議駕駛遠離事故現場;若車輛遭散落物砸到或因此發生事故,則可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移往路旁或路肩停放,並向公警局報案,後續再向車主求償。

針對貨車載運貨物可能造成散落物的情況,李佳訓提醒,貨車駕駛行駛國道前,應確認貨物已綑紮牢固,避免物品掉落國道。而一旦發生散落物掉落國道,依法可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另依據國道散落物處理要點,若國道發生散落物,將由高公局協助處理,相關處理費用由肇事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費用則依封閉車道數及處理時間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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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道掉落物
白天還有機會看得到閃避
晚上除非打遠光燈開車
否則幾乎沒有機會閃避
曉得 wrote:
晚上除非打遠光燈開車
否則幾乎沒有機會閃避



前擋不要貼隔熱紙。
保持距離, 離用左右車道的前車車燈確認自己車燈範圍前方是否有障礙物。
前面都沒車 打遠光燈。

我常半夜在中南部開高速公路, 幾本上就是以上三點的開車方式, 自己車燈照射的範圍反而是用餘光在看, 焦距在100公尺外路面。
高公局說法不符合民情, 大多數車輛都是選配煞車, 遇到散落物應該先換車道才對, 煞車才是最後一步
加上煞車皮與輪胎是很貴的, 節儉是美德, 要美不要命
huang635555
真的[笑到噴淚]
huang635555
還有不保持距離[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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