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廠商可以分錢???罰單不都是繳給國庫嗎??

小弟前天收到一張罰單

是被北縣新的攝影機拍到的

既然違了規 乖乖受罰就是了


但是我上網看到一段新聞


向開車族搶錢?北縣議員嗆


 記者吳宇軒/北縣報導
 新店市往烏來鄉的新烏路入口處,一支一個月開出一萬六千張罰單的攝影機,十一日下午在台北縣議會縣政總質詢中遭多名議員批判,指責民生物價都漲下縣府還向開車族搶錢,並認為縣府宣導不夠且委外廠商涉嫌偷電,這些罰單應該撤銷。縣長周錫瑋表示,將立即派員至現場會勘,民眾受罰部分也會研究從寬認定,尊重駕駛人權益。
 縣議員金中玉指出,新店市新烏路入口約O.五公里處的一支路口監視攝影機,一個月取締未開頭燈開出一萬六千多張罰單,違規事由都是「未開頭燈」,光靠這支攝影機縣府一個月的罰鍰收入就可多進帳二千萬元,委外廠商則可分得二百萬元。 金中玉認為縣府這項取締行為非常不恰當,有向駕駛人搶錢之嫌外,這麼好嫌他也要裝設一支;金中玉並質疑該支攝影機是竊取新店市公所路燈的電源,自己犯法在先,還敢取締別人違規?所開罰單應該全部撤銷。



怎麼廠商還可以分紅的喔?
有大大知道詳細的情況嗎?

我覺得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真的很不合理

那我也要開一間公司 跟縣政府合作

反正穩賺不賠 難怪廠商拼命裝 拼命照

裝越多 拍越多 也就賺越多啊

世界上還有比這個更好賺的生意嗎?
雖然廠商有分錢 但會不會是連洗相片等業務都是外包給廠商做呢?
話說山路開頭燈本來就是常識 除了竊電問題之外 我不認為開罰有什麼錯
finley1121 wrote:
那我也要開一間公司 跟縣政府合作
...(恕刪)

開一間公司是簡單啦
要跟縣府合作
你會不會想太多
這種肥缺哪有可能輪到一般的小老百姓
這麼好他也要裝設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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