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刪除 警察疏失,為何要老百姓幫忙-車主不是我,開錯罰單卻要我自費申訴

跟妹妹借小黑-一部二門小車,已經是一年以前的事了,在97年的二月,原本希望報癈,但因抽不出平常時間辦理,所以,便找了車廠協助辦理.沒想到車廠未報癈,但過戶後將車子轉售出去.

原本,以前這件事已完整結決.沒想到,在這個月,竟然收到一張罰單,而車主竟然仍是妹妹名子.罰單所附的照片,看得出來仍是原來的車,但已從原本的黑色轉成銀色.

隔天,向監理站查詢,確定車主已非妹妹所有,故打電話到北市裁決所詢問,確定這張罰單由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交通組開出,但裁決所也確認車主已非妹妹所有,希望我們以申訴的方式處理.

但妹妹已懷孕8個多月,且行動非常不便,故我追到罰單的源頭-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請大同分局處理,但大同分局的警員查詢後確認是當時誤開罰單,故亦請我以郵寄方式寄回申訴單,來進行處理,乍看之下,這一切都非常合乎處理方式,但我要請問,原本為人民保母的警察人員,卻因作業疏失,要我們寄回申訴單,我們必須先進行請假.列印申訴單,然後到郵局,自費掛號的方式寄回申訴單,再等個10天-至一個月或二個月不等的處理時間,然後等待結果.這不是反而造成了老百姓的困擾??我想請問,這些精神上的損失,請假的費用,郵寄掛號的損失..等等,誰來幫我付担,難到要我申請國賠???

我倒想問問台北市警察大隊的局長,到底你們是人民的保母,還是造成百姓困擾的亂源??
我猜水果日報一定很HOT這報導~
跟數字週刊說看看吧! ^^

台灣是媒體治國的嘛~
只有選舉時才人民最大....

之前收到不是我車牌和車種的罰單
很明顯是號碼不清楚及看錯了
也是要我自己印單子+拍照舉證
然後寄回
然後等了很久都不回覆
還要我自己打電話去確認..........
真的是 XXX X很大
之前遇到路邊機車排氣臨檢.......
我都按時檢查 , 可是政府給的貼紙太爛的 , 台北又常下雨 , 車牌上的那張貼紙貼沒多久就爛掉了 ,
路邊被攔 , 他也不管是不是檢查過的 , 就開單叫你再去檢查 , 然後寄掛號信至政府單位證明合格 !!

像這種根本是政府自己的殊失 , 卻要麻煩百姓的狀況太多了 !!

所以我現在都不貼貼紙了 , 貼紙留好 , 需要的時候拿出來檢查就好 !!
以前收到闖紅燈罰單
單子開我名,但照片不是我的車,但車牌差1字 (就是單子開錯啦)
我就打去原開單警局,說你們單子開錯了
他們就銷單了

提供參考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