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友,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關於43條1項3款法規?

這個禮拜一,小弟的馬車在停車的時候,被警察開一張43條1項3款法規,
他走過來就叫我熄火,我一下車他就嗆我說:我最討厭你們這種改管很大聲的人,
重點是,我承認我改裝排氣管(但我不是翹管),但是我排氣管真的沒有很大聲,
我也沒拔消音塞,他有給我照相,但是無環保人員在旁用儀器測試!
我聽別人說,測排氣管聲音是要有環保人員在旁並用儀器測試!
另外我聽別人說,我把車牽去車行給車行人員測試分貝聲音,假如沒超過標準值,
我可以拿那張單子去跟警察輝嗎?!
這個禮拜來心情超差的,做事都很無力! 當初原廠管隔板壞了,原廠要4500又沒錢才換2手改裝管,
原本下個月就要買原廠回來用,現在被開單沒錢換管!心情糟透了!
我想要去申訴,但是有機會成功嗎?這樣申訴書要怎麼寫?不好意思麻煩大家了!
因為警察有照相存證

所以排氣管不能換.到監理站驗車

如果有驗過.因該就不用罰錢了

我只能說 你比較倒楣吧

所以一些改管 壓低尾管也依樣.先換回原廠管吧!

免得 機車警察 給你一張43條1項3款的罰單<6000>




對了6000不是一個小數目

. 去有改排氣管地方. 改小聲一點.過的機率大.
沒錯~

先去車行測試看看,如果太大聲的話就想辦法搞小聲一點

然後去監理站證明 ,撤銷罰單~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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