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一,小弟的馬車在停車的時候,被警察開一張43條1項3款法規,
他走過來就叫我熄火,我一下車他就嗆我說:我最討厭你們這種改管很大聲的人,
重點是,我承認我改裝排氣管(但我不是翹管),但是我排氣管真的沒有很大聲,
我也沒拔消音塞,他有給我照相,但是無環保人員在旁用儀器測試!
我聽別人說,測排氣管聲音是要有環保人員在旁並用儀器測試!
另外我聽別人說,我把車牽去車行給車行人員測試分貝聲音,假如沒超過標準值,
我可以拿那張單子去跟警察輝嗎?!
這個禮拜來心情超差的,做事都很無力! 當初原廠管隔板壞了,原廠要4500又沒錢才換2手改裝管,
原本下個月就要買原廠回來用,現在被開單沒錢換管!心情糟透了!
我想要去申訴,但是有機會成功嗎?這樣申訴書要怎麼寫?不好意思麻煩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