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天去監理所換行照 才知道我有一張97年8月未繳的罰單 至於為何未繳呢 因為我家住78巷 他打成28巷 起初監理站人還怪罪我換地址要說 我說我沒搬家過 請他看了我的行照及身分證地址明明是78巷 之前的罰單都寄78巷 寄錯怪我嗎?? 竟然要罰我滯納金600元2 這條路我開了十二年了第一次被開罰單 心想一定有問題所以回去看違規處 果然...原路段都是限速60 後來看到地上寫了限速40 不到3公尺左手邊又有速限50的立牌 不到3公尺我就被拍照了 此罰單我的速度是69 他罰單開罰我速限40 超速29 被罰了1800+逾期未繳600=2400元 且現場無警告標語(前有測速照相)這樣的罰單真的很令人生氣 請大家說說這樣的罰單合理嗎?? 我該如何申訴呢?? 事隔已經快半年了還來得及嗎??這是一張警察偷拍的罰單 不是固定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