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義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啥電...(恕刪)
別以為百貨公司都不敢不開發票 其實在百貨公司買東西 發票一開出去就是售出證明
還要讓百貨公司抽成 其實暗地裏很多廠商營業月業績到了百貨公司標準內 他也是會有撇步的
例如 額外開訂溝單給你(非百貨公司制定的訂購)要你在百貨公司訂貨 然後門市取貨
這樣即使他開了發票給你 但卻不必付給百貨公司任何抽成 甚至有些連發票都沒有擺明直接再降一點給您
所以並不是所有百貨內的業者 全部都通通照規矩來滴

貼身鞋子 wrote:
你在夢遊打的嗎?假設...(恕刪)

shambhala wrote:
所以咧?因為桌遊店賣...(恕刪)
jesusmanjohn wrote:請先搞清楚一個前提,現在稅法就是有營業稅這個東西,就是要「買」方負擔,就是要內含在售價裡;簡單講,是我這個消費者要繳營業稅耶。現在明文禁止商家利用「要發票,就多付5%營業稅」的說詞,請問到底是哪裡不合理?
你真以為他們定價內真...(恕刪)
叫我英雄lim wrote:
的確做生意本來就是要斤斤計較那10.20塊,人本來就是為了未來更大的利益而隱瞞自己現在的慾望,不過在光華開店本來就是一件不易的事,小弟只是想要知道原來這個社會有那麼多聲音,我想瞭解,想讓各位一起關心這個議題,真的不用在意那些小錢嗎?或許是我們消費者吃虧,但這行的千千百百人每天要吃更多的苦才能養活家裡。
做這行的真的很辛苦
並無捨麼政治立場。 假如有哪裡用詞不當.請包涵
原來有那麼多的聲音再關心社會,真感動..
其實小弟有參加DPPYouth
...(恕刪)
叫我英雄lim wrote:
但是店家不管是有賺有賠都要把辛苦去爭取來10塊20塊拿去繳稅.那他們的老婆和孩子讓你馬英九養好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