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01朋友大家來評評理,可以去消保官那邊告嗎???

我覺得大家看的跟開板大不一樣...
我建議開板大去投訴或是消保官那邊看看





然後回來回應一下狀況..................























老實說...這樣如果OK那我也要去告7-11...


這年頭真是無奇不有
有些商店會有給客人所謂的 VIP,通常是指消費累積達一定額度的客人或是另外付錢取得的。

這種商店所販售的商品,常會標兩個價錢,會員價與非會員價。

依樓主的邏輯,這種標兩個價格的是不是也要去向消保官提告呢?

那恐怕全台灣一半以上的店面會挨告唷

※其實這個樓主原本的CASE是相同的,只是"即時VIP"的條件是"買整組電腦",便可取得優惠價
愛台灣^^ wrote:
我要討論的是,這種銷...(恕刪)


不予置評
他的做法是合理的
根本看不出 哪裡不正常

.......
那中華電信不就要賠我錢了...
我先前買IPHONE搭配方案價總共26200...
最近中華電信說用消費券3600買IPHONE可抵6000....
那我難道也要跟消保官申訴...這就是此一時彼一時..沒什麼好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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