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相信,還是有部分人,是真的善意提醒,小心觸犯法規之類的。
只是有些人,就喜歡裝懂,繞著迴圈跑。實在有些無聊就是了。
woohoox wrote:omio wrote:
你的確犯法了
還罪證確著
任何人拿這篇去檢舉
你的ip就會被查了
然後就會有人跟你聯絡了
撿到遺失物,必須先送警察局,公告招領一段時間,才會歸你所有
恭喜您獲得"正義魔人"稱號,成就+10點!
smpss92083 wrote:
昨天下午
有人丟了一台不要的電腦在巷口
我看它還滿完整的
所以我就把它給帶回家了
帶回家之後
我馬上把它解體...(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