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ko2000 wrote:好慘這樓主用...(恕刪) 如果沒有討論空間,何須po上來討論?如果都是鄉愿的意見跟想法,就是嘴贏他們或當做沒看到就好愛因斯坦當年也被認為是瘋子跟神經病有影響後世人對他的評價嗎?先知總是孤獨的 你覺得我慘我尊重 至少現在我的對手方 華碩跟客戶 兩個都是刑案的被告 誰比較慘😊😊😊其中一間市值七千億的公司 現在欠我一篇法務單位正式回覆一個禮拜還給不出來我也很想覺得我慘 但我要在意市值7000億公司目前對我慌張無助的態度還是相信,在乎,你們這些不看好,不認同我的nobody 的想法我保持尊重😊😊😊
冷涼~卡好 wrote:所以檢察官在判斷要不要起訴的時候,不是看物權跟債權,不是看法律責任?是看誰跑法院的經驗多 您在瞎說什麼,有AI有律師不會問清楚檢察官只能起訴"刑事"案件先分清楚您告的是民事還是刑事您想拿回檢測費那是民事案件,去警察局備案不會轉給檢察官,一直沒憑據講的"債權"就是民事,民事只能您親自或委託律師去法院遞狀,警察頂多只能幫您找被告人的個資,方便您去遞狀而已,然後遞狀的費用和開庭的費用早就超過檢測費,除非您有贏,法官才會判被告要支付訴訟費用,不然自己出詐欺的條件自己去查,這是刑事案件,別的不說,客戶沒顯卡損失比你還大,這就已經不構成犯罪條件告華碩洩漏個資,您自己勾選同意查個資那就已經免責了,然後您還沒證據的編了"有人拿您的個資",沒證據的事就別亂講,不聽反被告妨害名譽是自作自受您在那裡講不清的物權,就是客戶能告您侵占的證明,在這裡一直表態顯卡只能您處理(聽不懂的滯留權),就已經構成客戶損失了,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只要客戶提告,您就變成被告,別說我沒提醒發言要小心檢察官如果受理客戶提告,那就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要坐牢的,如果您這裡有意和解會給不起訴處分,還霸佔客戶顯卡不還,就進一審,這樣懂嗎?刑事案件受理,警察先審查需不需要轉檢察官,報案三聯單上寫什麼條文有沒有看清楚,只寫民事糾紛,那自己去提告吧您要是遇到我這種知道怎麼玩的,那完全沒勝算,沒證據的不實指控、人身攻擊,懂法律的不會這麼做,根本不懂的人才提債權,先去查清楚是民法第幾條再來說如果不想花錢,去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是當前最好解決的方式,別在那裏自己為是的亂告
neo6688 wrote:您在瞎說什麼,有AI...(恕刪) 我當然是告刑事,台灣誰在跟你走民事?民事有刑責?笑死。你很懂?你要不要來比比看誰名下的不起訴書比較多?你以為是國小生在比獎狀?你會玩,你認識我?你又知道我比你不會玩?你說我沒證據編個資外洩?華碩主管自己寄信給我說已經把地址改成客戶的,那叫什麼?那叫白紙黑字目的外利用,個資法第20條,懂?你說我表態顯卡只能我處理就是侵占證明?我從頭到尾都說卡是客戶的,最後要還客戶,哪來的不法所有意圖?刑法335條侵占構成要件第一條就不成立,拿什麼告我?拿你那本寫錯字的滯留權?講到玩法律,如果你有曾經用2萬打贏LV,LV賠你10萬的包的紀錄,再來跟我說你會玩啦。沒有就別在我這邊班門弄斧,還說得出不想花錢走調解這種外行話,連以刑逼民都不知道,還好意思說自己最會玩?
冷涼~卡好 wrote:講到玩法律,如果你有曾經用2萬打贏LV,LV賠你10萬的包的紀錄,再來跟我說你會玩啦。 說破嘴,不如拿出訴狀,最少也要先寄存證信函。等到起訴書出來,可以回報一下,最後是判決書,拿出來打全樓的臉!!最好是更新在1樓,不然哪這麼多時間去翻文章?
neo6688 wrote:您在瞎說什麼,有AI...(恕刪) 那麼會GOOGLE 估不到對我有利的民法?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嘴輸我很正常 我的年紀 當你爸都可以 乖 沒瞎的話 一個字一個字認真看 看還有什麼不服的地方歡迎再來嘴
您說的,留客戶email,那誰知道?華碩知道嗎?沒講用途一直怪華碩華碩用email聯繫錯在哪?華碩認定客戶是顯卡所有人有錯嗎?很明顯前面給錯才造成資訊脫節,就算沒跟您說,您關心過顯卡進度嗎?我早說不是反對收檢測費,但您根本沒做好該做的事,為什麼不能承認格局放大一點,以後生意自然好,成大事不拘小節當這件事傳出去,只為了檢測費去告人,請問誰敢委託你們處理電腦能不能冷靜想想啊,到底人生目標是什麼,這是您一輩子想要的生活嗎
笑死. 原來是客戶沒付檢測費卻一直扯華碩洩漏個資, 然後一直堅持東西要先寄給你還用車子到修車廠來比喻. 原來 3C 產品量體和車子一樣大問大家意見結果全盤否定所有網友一致的回應要告華碩就告, 真的病的不輕
cruiseton wrote:笑死. 原來是客戶沒...(恕刪) 物品所有權、留置權跟東西大小有什麼屁關係?已經告了!沒內容,言之無物!不用硬留言!看起來不會比較厲害!法條在上面,沒瞎可以自己看!網友無知否定我,我就要跟著無知嗎?還是要跟大頭照放一艘破船現實中騎競戰的一樣比較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