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US的RMA收件人,自稱所有權人核對資料後就能改掉?我是電腦工作室的真實案例,想問大家合理嗎?

冷涼~卡好 wrote:
所以請我代測代送


事前應告知檢測費以及代送費,沒提或沒收 是樓主的問題。


事前沒收費直接動手?
沒 黑紙白字簽名後收費才動手 ?
JQJQ wrote:
冷涼~卡好 ...(恕刪)

你怎麼確定的?你會通靈?還是會觀落陰?
smallko2000 wrote:
好慘這樓主用...(恕刪)

如果沒有討論空間,何須po上來討論?
如果都是鄉愿的意見跟想法,就是嘴贏他們或當做沒看到就好
愛因斯坦當年也被認為是瘋子跟神經病
有影響後世人對他的評價嗎?
先知總是孤獨的 你覺得我慘我尊重 
至少現在我的對手方 華碩跟客戶 
兩個都是刑案的被告 誰比較慘😊😊😊
其中一間市值七千億的公司 現在欠我一篇法務單位正式回覆一個禮拜還給不出來
我也很想覺得我慘 但我要在意市值7000億公司目前對我慌張無助的態度
還是相信,在乎,你們這些不看好,不認同我的nobody 的想法
我保持尊重😊😊😊
冷涼~卡好 wrote:
所以檢察官在判斷要不要起訴的時候,不是看物權跟債權,不是看法律責任?是看誰跑法院的經驗多


您在瞎說什麼,有AI有律師不會問清楚


檢察官只能起訴"刑事"案件
先分清楚您告的是民事還是刑事

您想拿回檢測費那是民事案件,去警察局備案不會轉給檢察官,一直沒憑據講的"債權"就是民事,民事只能您親自或委託律師去法院遞狀,警察頂多只能幫您找被告人的個資,方便您去遞狀而已,然後遞狀的費用和開庭的費用早就超過檢測費,除非您有贏,法官才會判被告要支付訴訟費用,不然自己出

詐欺的條件自己去查,這是刑事案件,別的不說,客戶沒顯卡損失比你還大,這就已經不構成犯罪條件

告華碩洩漏個資,您自己勾選同意查個資那就已經免責了,然後您還沒證據的編了"有人拿您的個資",沒證據的事就別亂講,不聽反被告妨害名譽是自作自受

您在那裡講不清的物權,就是客戶能告您侵占的證明,在這裡一直表態顯卡只能您處理(聽不懂的滯留權),就已經構成客戶損失了,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只要客戶提告,您就變成被告,別說我沒提醒發言要小心

檢察官如果受理客戶提告,那就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要坐牢的,如果您這裡有意和解會給不起訴處分,還霸佔客戶顯卡不還,就進一審,這樣懂嗎?

刑事案件受理,警察先審查需不需要轉檢察官,報案三聯單上寫什麼條文有沒有看清楚,只寫民事糾紛,那自己去提告吧

您要是遇到我這種知道怎麼玩的,那完全沒勝算,沒證據的不實指控、人身攻擊,懂法律的不會這麼做,根本不懂的人才提債權,先去查清楚是民法第幾條再來說

如果不想花錢,去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是當前最好解決的方式,別在那裏自己為是的亂告
neo6688 wrote:
您在瞎說什麼,有AI...(恕刪)

我當然是告刑事,台灣誰在跟你走民事?民事有刑責?笑死。

你很懂?你要不要來比比看誰名下的不起訴書比較多?你以為是國小生在比獎狀?

你會玩,你認識我?你又知道我比你不會玩?

你說我沒證據編個資外洩?華碩主管自己寄信給我說已經把地址改成客戶的,那叫什麼?那叫白紙黑字目的外利用,個資法第20條,懂?

你說我表態顯卡只能我處理就是侵占證明?我從頭到尾都說卡是客戶的,最後要還客戶,哪來的不法所有意圖?刑法335條侵占構成要件第一條就不成立,拿什麼告我?拿你那本寫錯字的滯留權?

講到玩法律,如果你有曾經用2萬打贏LV,LV賠你10萬的包的紀錄,再來跟我說你會玩啦。

沒有就別在我這邊班門弄斧,還說得出不想花錢走調解這種外行話,連以刑逼民都不知道,還好意思說自己最會玩?
冷涼~卡好
瞎了嗎?還是嘴輸胡言亂語?第一篇就開宗明義說姓名電話地址寫我的EMAIL留客戶的?不識字嗎?
冷涼~卡好
會的!對你這種咖小,我剛開始而已!
冷涼~卡好 wrote:
講到玩法律,如果你有曾經用2萬打贏LV,LV賠你10萬的包的紀錄,再來跟我說你會玩啦。

說破嘴,不如拿出訴狀,最少也要先寄存證信函。
等到起訴書出來,可以回報一下,最後是判決書,拿出來打全樓的臉!!
最好是更新在1樓,不然哪這麼多時間去翻文章?
neo6688 wrote:
您在瞎說什麼,有AI...(恕刪)




那麼會GOOGLE 估不到對我有利的民法?
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
嘴輸我很正常 我的年紀 當你爸都可以 乖 沒瞎的話 一個字一個字認真看 看還有什麼不服的地方
歡迎再來嘴
neo6688
您說的是要寄回去你工作室嗎?到底哪時候華碩知道您是代送,是顯卡都跑完流程才跟華碩講嗎,早就認定顯卡是客戶所有,前面跟華碩連絡過什麼,你去處理啊,google能搞定什麼事,不過是自我催眠而已
您說的,留客戶email,那誰知道?華碩知道嗎?沒講用途一直怪華碩

華碩用email聯繫錯在哪?

華碩認定客戶是顯卡所有人有錯嗎?

很明顯前面給錯才造成資訊脫節,就算沒跟您說,您關心過顯卡進度嗎?

我早說不是反對收檢測費,但您根本沒做好該做的事,為什麼不能承認

格局放大一點,以後生意自然好,成大事不拘小節

當這件事傳出去,只為了檢測費去告人,請問誰敢委託你們處理電腦

能不能冷靜想想啊,到底人生目標是什麼,這是您一輩子想要的生活嗎
笑死. 原來是客戶沒付檢測費

卻一直扯華碩洩漏個資, 然後一直堅持東西要先寄給你

還用車子到修車廠來比喻. 原來 3C 產品量體和車子一樣大

問大家意見結果全盤否定所有網友一致的回應

要告華碩就告, 真的病的不輕
cruiseton wrote:
笑死. 原來是客戶沒...(恕刪)



物品所有權、留置權跟東西大小有什麼屁關係?
已經告了!沒內容,言之無物!不用硬留言!看起來不會比較厲害!法條在上面,沒瞎可以自己看!
網友無知否定我,我就要跟著無知嗎?
還是要跟大頭照放一艘破船現實中騎競戰的一樣比較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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