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maxfight wrote:
因為樓主是跟微星購...(恕刪)

消保官也很無奈
法律沒有賦予他們任何權力
沒有調查權沒有裁量權(只能裁罰成分標示不清)
就算第二次申訴去調解,廠商只要一句商業機密(消保處的承辦電話告訴我華碩手機的問題他就這樣回答)
直接拿他沒皮條.....
消保官很專業但法律上只賦予他消費爭議的調解權而已.
根本沒有廠商怕消保官的.....
不去國揚、漢神、漢來集團消費,是我消費經驗的堅持

osiris1027 wrote:
推一個,小弟想看看...(恕刪)

難度很高,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死老百姓...
單純不爽被廠商耍
怎麼樣都要爭取我自己的權利
只希望不要變成大陸的黃靜,哈
不去國揚、漢神、漢來集團消費,是我消費經驗的堅持

fd6863 wrote:
小弟今天收到法院裁定...(恕刪)


fd6863 wrote:
難度很高,我只是一...(恕刪)


大大是說那部穹頂之下嗎?
那位不是 柴靜 

不過要是小弟我,可能就懶得搞了→也好累~ T^T
   ↓↓↓↓
沒$沒閒

osiris1027 wrote:
大大是說那部穹頂之...(恕刪)


不是,黃靜是在大陸告華碩,結果被關十個月
當然中間各說各話
不去國揚、漢神、漢來集團消費,是我消費經驗的堅持
抱歉...小弟傻傻地分不清 
柴靜也被封殺了......

fd6863 wrote:
難度很高,我只是一...(恕刪)


如果怕的話...
不自殺聲明書拿去用吧

本人XXX
雖經此事深感人身安全可能不太安全
但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近年內絕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
此事件雖讓我深感壓力,但絕不可能因此做出任何看似自殺的行為

本人近日內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開放性水域
2.以及以下可能發生危險之地點如:
2-1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2-2 .設有高壓,危險氣體,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2-3 .乘坐任何軌道類車輛一定遠離黃色警戒線後三步
2-4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2-5 .絕不接近任何含對人體有立即危害之幅射器材
2-6 .高樓,或未有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2-7 .任何施工地點.
2-8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卻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並將盡可能注意電器使用,瓦斯使用,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在裝潢時已全數更新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任何可燃性氣體或液體,且不在加油時講行動電話
並關閉車輛電源
車輛也將做好上路前煞車,方向盤油,油門線等檢查
浴室中將不放置任何電器類產品並在睡覺前關閉所有電器開關

也絕不會跟隨機人士再起爭議
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最近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
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
或發現無名屍
或者意外案件的受害者XXX

請幫我討回公道
謝謝
樓主的的文章 終於有雜誌浮上檯面來解說了

http://www.pcdiy.com.tw/webroot/article.php?art=1374
版主有請律師或熟識法律者幫忙嗎?

有沒有考慮告不當得利?

因為看你的起訴書主旨是「請求契約不存在」

沒看到內文只能從文中猜測「主張內容是廣告不實解除契約及履行退費協議」

我的看法
1.可以依民法179條告微星少的不當得利
 民法§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微星在定價時是依型號及RAM的容量去做定價,否則2G跟4G記憶體不會有價錢上的差異
 是故微星公司於970的4G晶片上做如此的定價,則給付商品時就應該給付契約規格之商品
 因該公司給付不完全導致消費者受有損害,是有獲取差異容量價差的嫌疑。

2.亦可以解除買賣契約,或者減少其價金(這部分懶得打請見諒)


你的贏面很大,因為就是第二個他退錢你退貨的小事
你的退貨事實理由跟證據都讓人感覺充分,除非有特殊法律見解,不然不太會輸

但為了台灣的消費者希望大大可以嘗試打18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或者179不當得利,
開個例子讓其他買受同樣商品的苦主能享福請求微星退價差或無條件解約。
Ching Je wrote:
版主有請律師或熟識...(恕刪)

多謝指教~
我有跟相關朋友討論過
我的主張是
1.廣告不實意思表示錯誤解除契約
2.18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3.履行合意解除契約

PS:我是因為侵權行為被移轉管轄的
不去國揚、漢神、漢來集團消費,是我消費經驗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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