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檢定考 wrote:我如果是B&W,我就花點錢請律師這種抄襲BW經典---鸚鵡螺---的低下行為,應該要給與懲罰 一個是賣喇叭、一個是賣機殼,八竿子打不著外型說真的也不算抄B&W,而是「跟那個賣喇叭的一樣都是鸚鵡螺造型」當正義鍵盤使者前商標法您可能要再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