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驗,如果真的不是自己作的勾當,真的不用太過擔心,甚至影響正常生活,收到警方通知書,心理一定不好受,但傳喚證人、被告等都是辦案的必要程序,是警方希望相關當事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其實並不一定需要請律師陪同到案(只是求心安,律師不會也不能代答),被傳喚人到案後,只要據實以告,充分配合警方調查,屆時一定會水落石出,還給自己清白。御波隨行 wrote:之前我爸收到警察通知...(恕刪)
不需要太擔心..之前不是有某警察局網路 IP 被拿去貼色情圖片嗎是因為 IP 查到所以有相關的資料 造成嫌疑所以你先要到相關的資料 先行確認是否該時間確實有使用電腦再者 光憑 IP 並不能定罪的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你的摩托車停在家裡樓下 晚上被人偷騎走去搶劫後 再停回原處由於指證的關係 警察可以合理懷疑你是嫌疑犯但是 並不能因此而定罪 因為證據只能證明這台摩托車是搶劫的工具而不是直接證明你是搶劫的犯人...希望這樣舉例有用...就協助警察辦案就好了.. 也可以建議你 請警方把電腦帶回去釣魚如果電腦已經被當成跳板了 他有一定的機率還會再回來使用 ...另外如果你有使用無線網路的話 也有可能是無線網路被人接走了...
你只要拒實說明即可啦~說你們被駭客入侵~但最好能夠提供相關的佐證資料,如電腦紀錄檔及請警察提供相關的匯款資料,並佐證說明該帳號人頭一點都不是你們使用,及請警察調閱車手領錢的錄影帶等,這樣大概就是去做做筆錄備案說明一下應該就沒有什麼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