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hur0224 wrote:
整台NB硬體損壞無法...(恕刪)
打電話去,報序號,跟他說你要變更硬體,
他們就會給你一組新的KEY,
可以變更三次,如果你沒有光碟,或者光碟損壞,
就要工本費,一千以內可以解決.
夏夜裡的晨星 wrote:
不好意思 再請教幾個...(恕刪)
普羅米休斯 wrote:
理所當然可以把那雷射標籤撕下來貼在桌店上
只要弄得到同版本的安裝光碟,我認為應該裝的進去
不行就打電話跟微軟軟哭吧!
而且我好奇一件事,大家說XP啟用會有硬體記錄
那硬體更新怎麼辦?ex:換硬碟、CPU加RAM之類的
所以我認為應該還是可以用的!樓主可以試試看(這部份並不違法,因為我們有花錢買軟體阿!)
注意-請仔細閱讀:本使用者授權合約 (以下稱「授權合約」)
係乙份由 貴用戶 (個人或單一法人團體) 與 貴用戶於取得記
載於硬體附隨真品證明書 (以下稱「真品證明書」) 上或相關
產品文件上之 Microsoft 軟體產品 (以下稱「軟體」) 時,一
併取得之電腦系統或電腦系統元件 (以下稱「硬體」) 之製造
商 (以下稱「製造商」) 之間,所成立之合法協議。
(中略……)
如「硬體」為單一之電腦系統,則此處所稱之「電腦」即指
「硬體」而言;如「硬體」為電腦系統元件,則此處之「電
腦」係指操作「硬體」之電腦系統。
1. 使用權之授予。若 貴用戶遵守本「授權合約」之所有條款
及條件,「製造商」即授予 貴用戶下列權利:
1.1 安裝與使用。 貴用戶得於「電腦」上,安裝、使
用、存取、顯示和執行乙份「軟體」之拷貝。任何同一時間
內, 貴用戶不得於超過兩 (2) 個處理器「電腦」上使用本
「軟體」;除非 貴用戶之「真品證明書」所載之處理器數目
高於此數目。
1.2 將軟體視為電腦之元件 - 移轉。本授權不得共
用、移轉,或同時用於不同之「電腦」上。「軟體」係被授
權為單一之整合產品,且僅得與「電腦」一併使用,若「軟
體」並未附隨「硬體」,則 貴用戶即不得使用「軟體」。
貴用戶得將本「授權合約」所授予之全部權利永久移轉,
做為「電腦」永久出售或移轉之一部份,惟 貴用戶不得保
留「軟體」之任何拷貝。若「軟體」為昇級版,則任何移轉
亦須包括「軟體」之所有先前版本。此項移轉亦必須包含
「真品證明書」標籤。此轉讓行為不得為間接轉讓,如寄售
等。轉讓之前,受讓「軟體」之使用者必須同意「授權合約」
之所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