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軟體授權問題

誠心建議發文樓主要小心謹慎處理這個侵權事件!!! BSA絕對不是只有喊口號反盜版而已~~

只要有人檢舉並提出舉證(例 : 您的發文等等),BSA的委任律師就會去申請搜索票,然後會同
保智警察大隊上門搜索你的電腦中有那些軟體是未經合法購得授權使用。一旦查獲非法軟體,
由於使用非法軟體這是屬於公訴罪,除了刑法的刑責外您還有民事賠償的責任,一套軟體最高
可求償一百萬元,發文樓主不可不慎啊。
原PO最大的錯誤是來到01問這個問題,就算你註冊時沒有用正確資料,
現在都拿的到了,我看你晚上要睡不著了.
這個就是...............
如果依您這種邏輯, 路邊的車, 店裡的商品都是可以順手拿的, 因為人家擺在那邊的啊.
rep.china wrote:
那是不是我只要沒啟用...(恕刪)

竟然有人違法了還不自知...
人家公佈序號你看了就算了,沒有叫你去註冊啊
一註冊,就完了, -->"侵占"
你又不是所有權人,怎麼可以登錄該序號擁有者是你呢?

就像如果有人大門開開把鑰匙放在門口讓你看到,你還是不能進去他們家...
一進去就是侵占了~

等該套軟體賣出時,就是事情爆發時,保重!

樓主唯一能解套的地方就是"買下該軟體"

你不能把握該軟體賣出後,買家不會去註冊,

如果對方發現被人註冊,可是手上有正版卻無法向ADOBE註冊

買家鐵定會提出告訴,(試問花了大筆錢買軟體不能註冊,買家會爽嗎?)

就軟體公司而言,你買A軟體,就只能註冊A軟體上的序號,

就算你看到A-1的序號,也不能因為你有A就註冊A-1的序號。

沒有對號入座,在法律上,一樣是侵占。

另者樓主說賣方不小心POST上去,但這在法律上,不能當作你無罪的藉口。

法律上只會保障該軟體正版所有者,而你如果無法證明你有網路上那軟體的所有權,

而在軟體公司上註冊,必定遭到敗訴判決!



從頭看到尾.....對於樓主的行為........我只能搖頭啦

我看唯一解決的方法..........把它買下來吧..........
樓主呀
你先問說怎麼處理序號
還說要不要當壞人搶著先註冊
然後不顧別人的建議就直接拿去註冊了......
結果事情就越來越棘手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用膝蓋想也知道不能亂註冊,到時候是你害了人家耶
請多多善用你的膝蓋好嗎?
不想用腦的話用膝蓋想也可以
現在你也只能花錢消災了
不讓對方知道發生甚麼事的方法就是買下來
誰管你已經有了一套
買下來就對了,不然請去吃牢飯(這樣也不錯喔,可以吃免費的)
明知是不對的事還去做....小時候老師家長沒有敎嗎???

且你還說是台灣人耶.....
各位毒蛇們~ 我已經把軟體買下嚕~ 謝謝各為毒蛇的指教
大家只是做事實的陳述,什麼毒蛇?一點反省的心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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