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軟體可能一年的銷量都不是很好,所以很多軟體廠商就會利用此一方式促銷,利用打手把自己的軟體銷售出去,正所謂無奸不成商,軟體廠商只管賺錢,其他的一律不管。
不過聽過朋友公司被查時,反而帶DV反蒐證,既然BSA掌握哪一台或哪幾台有盜版,那就給他查,如果現場查不到.........嘿嘿,BSA可就好玩了,因為公司的法務和MIS人員已經在旁蒐證,既然有人檢舉但是BSA查不到,那不就是誣告?誣告可是比盜版更嚴重的,甚至可以反告BSA影響公司名譽,如果公司都已經用正版但是還被檢舉,請一定要堅定自己的立場,不能讓這些惡質廠商用這種伎倆繼續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