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來的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對我而言這是一份遲來的正義,但我還是要感謝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
能明察秋毫還我清白,我這下總算可以卸下心中的一塊大石頭了!!!
還好我在採購電腦軟體時,一定會找有合法授權的軟體公司購買,並且會留下請購
、採購、驗收、發票及合法授權證書影本做為記錄以備不時之需,否則這次的事件
我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
今晚我要來去吃碗豬腳麵線跟買個茶葉蛋來剝殼去去霉氣,重新開始我的新生活。
在此鄭重的呼籲各位及各大公司行號,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合法正版軟體,千萬別
心存僥倖!!!
還有一定要不厭其煩的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合法正版軟體的重要性,並要隨時
清查公司內部是否有同仁使用自行安裝或下載之非法軟體,並要予以告誡與刪除,
以免禍從天降~~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深入淺出,論理清楚,看看台灣的民主自由在美國壓力下是多麼地倒退
作為資訊與民主逆流的「智慧財產權」實踐
也相信司法終究會還我清白。但在這一年多來在精神與心理上的壓力,真的是
壓的我快喘不過氣來!
尤其是當保智警察大隊及BSA律師在登門搜索時,我在當下即提供請購、採購
、驗收、發票及合法授權證書影本給保智警察大隊及BSA律師做為呈堂證據,
並配合保智警察大隊至其隊部製做筆錄以示清白,原本我還天真的以為充其量
我只是本案的證人身份。
萬萬沒想到,在台北士林地方法院開第一次偵察庭時,我收到由士林地方法院
事務檢察官發出傳票的身份居然是被告,而且傳票上白紙黑字載明抗傳即拘,
這真的是讓我感到晴天霹靂當頭棒喝~~
這一年多來我每天都在提心吊膽,不知道那天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又要發傳票
傳我列席出庭或是正式起訴我。那對於我的工作、家人與家庭勢必會造成相當
程度上的困擾。
還好我終於在日前收到了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寄來的,台北士林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才總算是卸下心中的一塊大石頭了!!!
經過這次的經驗,我除了會留下請購、採購、驗收、發票及合法授權證書影本
做為記錄以備不時之需外,同時我也責成資訊人員要加強對同仁宣導尊重智慧
財產權使用合法正版軟體的重要性,並留下相關的宣導記錄。並隨時清查公司
內部是否有同仁使用自行安裝或下載之非法軟體,除一經發現就立即刪除外,
必要時予以懲誡以茲警惕~~
小小經驗分享,還望大家引以為戒!!!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