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團百貨公司的現金禮券竟然在未宣達下就可能要在8月以後不找零

終於有人要踢爆這件事了嗎
這規定好像從今年5月就已經開始了(有沒有更早我不確定)
小弟5月時去了該百貨公司位於高雄的二家分店(一北一南..不是漢神體系)
用的是1000元現金禮券..就已經找100元現金禮券了
低於100元部份的才是找零錢
說真的非常誇張
當初買禮券時和顧客說可以找零
現在自行更改為找現金禮券..還堂堂正正的說自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就算這間公司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在顧客心中已經是一間毫無誠信的公司了

有沒有記者駐版啊!快來找我!我要踢爆踢爆踢爆
消保官之前就說過

現金禮券等同現金不可限定使用日期以及必須找零

這種廠商自行公告牴觸法律的公告

自始無效

不給用不給找請消保官出面就好
剛剛我朋友說有上新聞了,消保官說這樣是有不合法的嫌疑。
我是沒有看到新聞,但依然抱持希望。
希望這年頭會有真正的"公平正義"阿!

Ps:謝謝反應媒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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