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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家長去年10月底以20元轉讓給有需要的人,沒想到今年1月就收到警局寄來刑事案件通知書,案由是觸犯商標法,得去警局做筆錄。家長說:「當下就非常錯愕,一件(出售)20塊錢,而且獲利後扣完手續費僅17元。」
家長表示衣服是來自親戚贈與,穿不下後欲轉售給需要的買家。只賣銅板價,沒有要從中獲利的意圖,卻要因此賠償3萬元和解金,這樣的裁罰金額讓一般家庭吃不消。而上網一查,有相同遭遇的多達十幾人,也因為販賣二手衣,而收到刑事案件通知。
這是最近發生的事,如果想在網路上轉賣二手衣,記得確認一下衣服是不是正版。免得沒回收到錢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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