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牌子都可以簡略分兩種吧一種是有名氣的牌子 一種是精品類的牌子就好比說大同電鍋跟Louis Vuitton相比之下其實都算名牌 不過一個是精品 一個是家家戶戶幾乎都有的我連領帶甚至雨傘都有用過皮爾卡登的勒
這種稱作『數位授權』簡單的說,就是Pierre Cardin 將品牌使用的權利,"借"給某廠商使用,例如皮件廠、雨傘廠、手機廠...等等,廠商依比例繳付給Pierre Cardin 公司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廠商只有一定期限內使用商標的權利,商標所有權還是在Pierre Cardin 手上)所以可以在許多產品上見到印有Pierre Cardin 的商標,但這些多不是Pierre Cardin 本身製造、販售的,類似的例子,還有迪士尼。這樣的做法,讓商標所有權的公司,不必自行去開發產品、行銷企劃,靠著品牌授權,就可以坐收大筆的權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