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週年慶的抽獎卷,中獎名單中有自己的名字,抽奬卷不見了......

話說去年大約11月底在新竹的新光三越百貨週年慶期間.在館內消費了5~6萬元,除了有買5千送5百之外,還有滿3千元可獲得抽獎卷1張,可以參加館內的抽獎;哦~今年的獎項還蠻多,我想中獎機會應該會蠻高的~
於是寫了大約20張抽獎卷(呼~寫到自己手真酸呀~),愈接近抽奬的時間,我愈期待呀.....
如果可以讓我抽到SONY液晶電視該有多好呀~噹~噹~噹~噹~~我沒有抽到..電視...
可是~~!!我看到公佈在號碼單上,我中了IPOD CALSSIC 120G 嗯~不錯!不錯!
回到家裡要拿抽奬單,準備要去換贈品時,咦??抽獎單呢??媽~~我的抽獎單呢??"哦~那一堆像是紅色MENO紙的那個嗎??唉喲~早上大掃除的時候,丟掉了啦~幹嘛要留垃圾在你的房間呢??"頓時間....我無言了...
我也不敢多說什麼..因為讓媽媽知道我花了5~6萬元,一定會被"打死~";可是...我的IPOD??怎麼辦??先問百貨公司如果沒有抽奬卷,看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領取,那一頭傳來"一定要有存根聯才可以領哦~"(嗯..跟我想的一樣...)
我就問他們"可是那時候百貨公司抽獎聯有留我的名字還有電話及地址等資料耶...那留的資料是作什麼用的??"
他們回答的很妙"哦~那是要提醒客人要記得來換贈品"
我說"那我身份證可以給你們看呀~或者可以跟我核對電話及地址不是嗎??",他們仍然是"一定要抽獎卷才可以領",請問各位大大們,我想我這樣要求應該不過份吧~~??都已經要跟他們核對資料了,他們還是不給拿耶...請問這樣合理嗎??
明天如果他們的態度仍然是這樣子,我會撥個電話給消保官的~

我想還是按照遊戲規則走吧!

如果我沒記錯,大大填寫抽獎卷時

背面應該有註明領獎需有存根聯!!

既然你把存根聯扔了,就表示您放棄領獎了(意涵是這樣)

所以公司當然拒絕你的領獎

況且抽獎卷上的個人資料沒有任合證明功效

他實質意義確實是要聯絡你本人!

它上面資料也確實不是用來證明你是獎卷所有人!!

而它也是百貨公司說的"那是要提醒客人要記得來換贈品"

因為你領獎百貨公司需要的是兩相對照

號碼一置的對獎卷,而不是要你的資料跟它抽出來資料一置的對獎卷

畢竟您在上面也只留上姓名-電話-地址-(並無任何身分證明)

這是任何有心人都可以仿冒的

PS:以上是小弟的一點點心得,希望大大不要介意!!

或許百貨公司同意你領取,但是突然有人拿著那張領獎卷出面領獎!!

這是大家都不樂見的,也許你可以去跟百貨高層反應!

總之~希望有的結果
B哥:『之前我在國防部上班 現在我在pizza店當老闆....我的專業 來自嘴砲~!!』 詳情:GOOGLE關鍵字"MOBILE01 B哥 懶人包"
冒領??我覺得不可能吧~單子上都是我的名字了,對照身份證也是本人,還會有冒領的可能性嗎??那今天如果我要修理某樣東西,而且也有記錄證明這個商品是在這個店家買的,銷售員開立3聯式中的其中一聯維修單給你,如果不見了,銷售員也有權力,不能讓你領取嗎~~??
我想姓名並不能做任何證明用吧!!

畢竟同名同性這麼多!

冒名,或是頂替,這都是可能發生的!!

甚至是偽造證件,這種伎倆對於有心人士都不是特別困難!!

畢竟我只要偽造一張身分證,在真實領獎人出現前,跑去說我就是得獎人!

然後核對後就能領獎,這不可能吧!!

不知道您是主辦單位會不會接受呢?




相信樓主仍然無法接受這說法!

但百貨公司的人會跟您解釋很清楚的!

這裡就不跟您做爭辯,但是這情形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相信我也會跟你一樣難過

畢竟經濟不景氣8800元的IPOD誰也想免費拿到手!!




至於您說的


Q:
那今天如果我要修理某樣東西,而且也有記錄證明這個商品是在這個店家買的

銷售員開立3聯式中的其中一聯維修單給你,如果不見了,銷售員也有權力,不能讓你領取嗎~~??


A:
他確實有權力不讓您領取,你有什麼辦法證明是這個商品的所有人呢?

您記錄購買商品是在這店家,但是這店家不會只進貨這一個商品!!

同商品紀錄僅止於商品型號,而不是商品序號(當然有例外,但是不在多數!)

你要維修的商品確實在這裡買,那你又如何證明,領取商品是您送修的呢?

這一來一往,總也要看的證明文件才算數對吧?



B哥:『之前我在國防部上班 現在我在pizza店當老闆....我的專業 來自嘴砲~!!』 詳情:GOOGLE關鍵字"MOBILE01 B哥 懶人包"
dunhill978 wrote:
我想還是按照遊戲規則...(恕刪)

照dunhill978 的說法是沒錯
不過應該有變通的方法
就遵守人家的遊戲規則啦
抽獎大都認卷不認人
自己理虧
還要去告消保官?

不然你去借別人的模彩券
後面一定有印相關領獎條文
你po上來
看看有沒有懂律的朋友能幫上你
嗯~手上還有沒中獎的兌換卷,我去找出來看看;話說如果我真要冒領的話,我就換最大獎就好啦~幹嘛只在意8800元的IPOD呀~?
樓主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因為百貨公司公佈得獎名單


例如:

林*美 09**11336677 特獎 現金100萬

吳*恩 09**11338877 2獎 42吋液晶電視

陳*宗 09**11223344 3獎 高級按摩椅

鄧*旭 09**11335577 4獎 IPOD 120G



如果真像你說的

"話說如果我真要冒領的話,我就換最大獎就好啦~幹嘛只在意8800元的IPOD呀~?"

假設您是鄧*旭 4獎 IPOD 120G ,然後你拿鄧*旭的證件領林*美,百貨公司應該只會報警不會理你~!
B哥:『之前我在國防部上班 現在我在pizza店當老闆....我的專業 來自嘴砲~!!』 詳情:GOOGLE關鍵字"MOBILE01 B哥 懶人包"
說老實話, 新竹新光三越也通知我們中獎,

為了找存根聯著實緊張了一下,

如果找不到存根聯, 所有能夠證明消費的單據,

包括刷卡單據, 發票, 停車發票等等,

證明此張中獎抽獎券[大致上]是我本人所有,

當時我們找不到時, 這僅是我們無法中的辦法,

這次中獎名單不是d大指涉的類型, 而只有號碼與獎項名, 沒有名單,

中獎名單連結如下:
http://www.skm.com.tw/edm/str180/200812_05YEAR/index.html

分享一下喜悅, 液晶電視是我們中的

謝謝大家
http://album.blog.yam.com/chantilas
這就是生活整潔啊
如果自己的房間都保持整潔的話,何勞媽媽打掃呢?
自然也就不會丟這麼重要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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