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式車體損失險+限定駕駛人 = 1768元
竊盜險 自負額10% = 897元
竊盜免折舊 = 179元
竊盜代車費 = 219元
第三責任傷害 100萬/200萬 = 777元
第三責任財損 20萬 = 798元
第三責任超額 1000萬= 1600
小計: 6238
強制險 = 819 元
總計:7057 元
如果不計算車體險、失竊險等,第三人總計費用為777+798+1600=3175元,但是因為有1000萬的超額險,加上原本的第三人財損20萬,總計1020萬,即便我撞到牛馬類的超跑,只要不要是全車都撞爛應該都還陪得起。
而一年3175元的保費,已樓主朋友的損失來說,應該足夠保31.5年的保費。雖然沒有出險的時候,繳的保費有點像是丟到水裡了,有點浪費,但是只要一遇到事故出險,通常是一次就可以回本了。以這個案例來說,車主有可能保證自己10年(3萬多元的保費)、20年(6萬多元保費)、30年(10萬多元保費)都不撞到其他車嗎?想也知道不可能!
買保險才是最聰明的選擇,除非你不開車!但是還是很多人痛過之後才懂得保險的好處,我想樓主的朋友以後也不敢不買保險了,而我個人就是痛過後才體會到保險的重要性,也希望大家不要等痛過後才知道要買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