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被追撞且無肇事責任(19樓附圖),法官怎麼會這樣判

希望樓主要想開一點 你難道還看不出來這幾年來很多法官腦子裝的都不是智慧嗎 一個有雙重國籍的民意代表法官都可以說是國家沒盡義務查清楚害她領了上億元的薪水所以無罪,摸胸部未滿5秒不算性侵..... 唉............ 就算你告贏了又怎樣對方如果不賠你要殺他全家嗎? (這是我的經驗)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他叫你不調解 , 你沒問律師嗎? 是否不調解對你有優勢 .
他叫你租賓士 , 你們沒有白字黑字寫清楚誰要負責租車費?

法官他不會管你修車費多少 ,他也不會管你租什麼車 . 因為你跟對方應該沒寫下聲明書

上法院前你有跟律師討論過怎樣打才會贏嗎 , 整個感覺很混亂的說!

而且即使警察當時筆錄說100%對方責任 , 對方難道自己不會申請車禍鑑定? 降低其責任?

skchen wrote:
以我的經驗大大可以去...(恕刪)
+

所以如果有人撞壞你的車子,他要賠一部全新的給你喔!
.......................
大大應該有保險吧
怎麼不出險叫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
至少省掉律師費阿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木已成舟,小弟說再多都已經是屁話!

現在只剩一個重點,公佈您那位法律顧問的大名!

謝謝!
樓主的想法應該是
我開賓士所以租代步車應該也是租賓士才對
這樣的做法
當然會讓人覺得你想坑人
原本保險還賠全部修車費
這下可好
賠了夫人又折兵

爬完全文,覺得(一)樓主有二大錯,1.不應該不報出險。2.不應租s350,且請求那麼高的租金賠償。(二)判決沒有很大的不對,再上訴改變的機會及幅度都不大。(三)很多鄉民一直謾罵法官及律師,似乎過於情緒且不理智。本件律師是否有盡其責任?也需看樓主當時與律師間之對談內容,一味責怪律師似乎不很正確,而法官之判決,前已提過,並無大缺失。(四)有些建議完全與真實的法律規範相衝突也不正確,建議樓主是否應該心平氣和的去看較中肯或專業之建議,而非誤信情緒性且不正確之建言,「因為最後的決定者是樓主你自己,相對你自己就應對結果負最大責任」,這件話放在本件一開始的事由,及往後你所採取的行動,都適用。

保險公司賠償14萬修理費很合理

但是你去租那麼高檔的車...是你自己的事...沒理由要支付你租車費

如果要賠你租車費 那以後如果大家車被撞 都跑去租法拉利 藍寶堅尼...那保險公司不就都要倒了

邏輯稍微想一下就知道合不合理了

如果出險..也是有代步車吧...為何要自己另外租呢...

狗狗汪汪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有...(恕刪)


為你打氣
台灣太多恐龍法官了

蒼穹之月 wrote:
但是你去租那麼高檔的車...是你自己的事...沒理由要支付你租車費


板大的車也是高級車
租一台跟被撞的車差不多等級不到哪去吧
叫一個開R350去租VIOS說不過去吧
等級差那麼多

又不是說阪大開VIOS故意去租S350去為難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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