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on wrote:我以為神車會燒起來...(恕刪) 傻傻的...其實反而是構造簡單的日系車才不容易燒車歐洲車很多零件一環扣一環, 隨便壞一個對後續影響都很嚴重看看路上很多爛得要死的老日本車, 東西幾乎都要壞光了, 但就是還能開~這就是日本工藝厲害的地方...歐洲車還做不到呢~
沒酒駕 比 酒駕 判刑更重如果我要尋仇 買凶撞死人之後 再叫兇手喝酒 然後就能輕判不要懷疑 這就是你我居住的鬼島PS. 如果沒喝酒 又沒煞車痕 很容易被查出是蓄意殺人不是教唆犯罪 只是突顯你我都知道的真實案例 活在台灣 真的很悲哀
說出家裡有很多車的家長真得很悲哀再多、再安全的車能救得了幾次酒駕的人這次不教下次有個萬一,也許就要改口說:家裡還有很多小孩......而且,這種不在乎他人的想法,真的會讓人很想造口業!怨嘆老天怎麼不把這些人收走,卻來留他們在世界上害人
EdenC4 wrote:沒酒駕 比 酒駕 判刑更重如果我要尋仇 買凶撞死人之後 再叫兇手喝酒 然後就能輕判不要懷疑 這就是你我居住的鬼島PS. 如果沒喝酒 又沒煞車痕 很容易被查出是蓄意殺人不是教唆犯罪 只是突顯你我都知道的真實案例 活在台灣 真的很悲哀(恕刪) 開車,去撞死特定人,那是故意殺人!酒後開車撞死特定人,依刑法第19條第3項規定,還是故意殺人!開車故意撞死特定人,然後再喝酒,依然是故意殺人!要尋仇,買凶撞死人,然後喝酒,就能躲故意殺人刑責..該說是,是個「便當文」,聽來的呢?還是「想像力豐富」?或是「電視看太多」?我覺得很有可能像那位便當文的小姐一樣的心態吧,希望大家不要去殺人。
白馬 wrote:開車,去撞死特定人,...(恕刪) 是不是撞了特定人 要調查才知道(別告訴我 你很誠實 超速被攔 大部分人 第一句不該都是 有嗎 我剛剛有開那麼快?)如果精神正常 沒暴衝 沒喝酒 沒疲勞駕駛 要如何狡辯脫罪所以結論是 在台灣 居然喝酒比沒喝酒 更有機會逃避重刑 <<< 重點在這裡PS.便當文的重點 是在店外苦等一個小時 而不是店家不賣 南部市場店家不是貼告示公開說不賣菲人嗎不賣不稀奇 是提到該菲人 苦等一個鐘 有點扯 電視台都故意沒凸顯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