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tal0812 wrote:請問一下你可以接受iPhone...(恕刪) 可是之前GLE國外確實有災情,也停產了一陣子才又恢復生產,這確實是事實別人拿到車子也有可能是庫存你的是德訂被擋到,總之,就是無法交車,你一直卡在要車商賠2倍訂金也沒意義法院這不就判你敗訴了你也是老闆,應該知道社會事上法院是沒用的
Crystal0812 wrote:理組的講邏輯文組的講條例我不是文組的,我的邏輯想不通 關於這個邏輯問題,我有一個比較不一樣的想法。對了,先聲明一下,我不是學法律的,我也跟賓士沒有關係,硬要說有關係的話就是我爹爹一直想買台賓士,不過也不可能因為我在這棟樓說話就有便宜賓士可買,所以我跟賓士是完全沒關係的........我認為樓主是輸在自己的邏輯衝突了。樓主在2019/9/24調解時主張合約成立,所以對方該賠兩倍;樓主在2019/10/15時主張合約成立,所以提出訴訟;在訴訟中,因為樓主主張合約成立,那就是中華賓士該給樓主車,所以中華賓士在2020/3/24通知樓主可以領車了(那麼他們只是晚給車而不是沒給車),但樓主認為合約已經不成立了所以不領...........這個訴訟是因為原告(也就是樓主)要求合約成立才開始的,但後來原告卻用合約不成立的理由拒絕被告履行合約,而且這個變化就在審判中,ERRRRRR............換作您是法官,您看到其中一方的邏輯如此衝突,您會有什麼想法?至於樓主您說您提告就代表不買賓士了...........一般人提告是為了要求被告履行合約,不管是賠償罰款或是完成合約都是履行合約............喔,對了,我是理組的。這種沒給車要求賠償就搞出一部車來將軍的作法........我只想的到用財大氣粗來形容了..........................
Ronniekuo wrote:可是之前GLE國外確...(恕刪) 你知道國外GLE有災情,為什麼中賓跟台賓都說沒有?如果他們老實說我可以接受,但是他們都說不知道狀況下面這台2019/4月訂車,2019/10交車我去其他經銷商哪裡拍照的,眼見為實我沒辦法知道我的車子怎麼了!我說重新訂車他們也不同意請問這感覺很難體會嗎?請問一下這種社會事不上法院要怎麼處理?我也第一次遇到,煩請賜教
Crystal0812 wrote:請問一下你可以接受i...(恕刪) 我不能接受,但我的作法是定金拿回來買別台就好了。幹嘛眼八八的求人家賣你。現在的問題是你要求賠償,但是這個賠償跟本合約裡面沒有,你說一般民法都這樣,那是你的律師要去說服法官的,我只能說,合約百百種,你要去說賠2倍是慣例有點難度。感覺你的律師很弱,搞到一審輸掉,對方當然底氣足,換做是你,一審贏了,不乘勝追擊才怪。當然如果2審翻盤,那就換你威風了,這社會就是這樣,有實力就有尊嚴,沒實力就要忍耐。
神行寶馬 wrote:訂車的預購單是車商事(恕刪) 整棟看下來 就60樓網友分析有道理也是見過世面或有德訂車經驗的人 其他樓不就是一些阿宅預購約和正式約傻傻分不清在那亂起鬨 不然就是某些別有用心水貨商在那見縫插針
isusam wrote:這棟樓有很多賓士的工(恕刪) 照這個邏輯,那法官也是賓士的工讀生了後續發展的決定權在樓主手上,但不同的意見必然是忠言逆耳樓主是企業主,謹舊調重彈二篇文章供樓主谷歌查閱一下,願有所助益:1.昔日運動鞋大亨 20億的一堂課2.反托拉斯的訴訟,贏得裡子遠比面子重要。但對於不服輸的李焜耀而言,低頭認錯一直很難
我很同情樓主買車等很久卻無法交車的不悅~~但是對於總代理或經銷商來說~~除非工廠是它們可以掌握的~~不然誰敢在訂車合約上寫明: 如果何時無法交車~~將賠償給消費者之類的~~~即使是小眾品牌應該也沒人敢這樣承諾寫在合約裡~~~因此對賓士來說:它們態度就是~~你可以等~~你就來~~你無法等,不爽等~~那你就別來買~~~因此後來賓士也願意退還訂金給你了~~但您為了爭一口氣要求賠償2倍訂金~~雖然有提到是民法寫的~~但我覺得還是仔細看過條文是不是真的如此~~如果照您提的爭一口氣~~那為何不要求10倍?這也是我認為賓士會想沒收訂金60萬的原因~~既然你都正面告我對決了~~就沒有所謂的"情分"在~~~一切就照法律流程走~~~他如果在合約裡都沒有白紙黑字寫上承諾~~何來的2倍賠償您了~~~這件事鬧到如此~~兩邊都雙輸~~~但對賓士來說~~除非這件事情後面的銷售量整個大幅下滑~~不然你要賓士以後做出甚麼改變我覺得很難~~~因為台灣的消費者是弱勢~~加上德國不覺得台灣是他們的大市場~~~這是很合理的~~~樓主加油吧~~我是覺得你贏的機會很低~~~把心思花在妳其他更重要的事情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