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

這位大大說的對,小弟漏掉這段敘述了....
所以應該是賠了找的錢29+鞋子成本15
一共是44元

Linden wrote:
第一次對鄰居那邊是用...(恕刪)
終於看到認錯了~~~我一開始是算44~~~C大肯認錯很了不起~~~這種行為值得鼓勵~~每個人都有迷惑的時候~~這棟樓其實真正的意義比正確答案還深遠~~爬完文的人真該好好"想想"~~
看似複雜其實很簡單

假設少年今天拿的是50元真鈔
少年:賠6元
店家:賺6元

可是因少年拿假鈔

少年:賺44元
店家:賠44元

其他的都是障眼法而已

以上

賠100圓算法是正確的(如果真的是在做生意,而不是只把這題目當成所謂,數學題來算的前提之下)

你的東西賣出,如果沒有賺得應得的利潤的話,沒有賺得的部分要當做損失

若沒有把這部分當作損失,那很多事情不就算不賠錢,也會變成做白工(其實做白工也就等於賠錢了)



再講的白話一點~給一般不是做老闆的人瞬間懂的講法~!

你今天去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要賠人家醫藥費1200元

你今天的一日所得正好是1200元,所以你今天的所得不但賠人家

你還要計算你無形的損失(時間),時間也是成本,所以你去貸款要算利息

你若是騎摩托車上班,油錢也損失(今天消耗的油錢沒有為你帶來所得)

機車撞壞了要修理,又是損失


這樣應該讓很多人瞬間懂了




我覺得這個題目很好,

以後我不會堅持自己永遠是對的,

一定要留一些空間去思考為何別人的答案跟我不同,

先否定別人, 不是好事,

了解別人怎麼想 (不論對錯), 才能幫助自己從別的觀點學習.

真的很棒

slcy0416 wrote:
)有那麼難嗎?

假設如果老闆繼續使用假的50 老闆 這次交易賺多少? A:6 應該沒有人的答案是6以外的吧?

如果老闆沒有繼續使用假的50 老闆 這次交易賠多少? A:6-50=-44

這麼簡單的問題 要吵成這樣

書都讀那去了?


讚!
不過也有本來明明可賺6,到最後卻弄到虧44,
所以虧50的人會這麼想吧!?我猜...
44元

現在台灣在用的成本會計 應該不會把沒賺到的利潤當損失的

Don't use the "blue bird" vs the "chicken leg".

tungchinsung wrote:
損失了50元 +1

不知道我這樣有沒有小三的標準!!!

如果沒有我下學期重讀!!!

Chinan wrote:
44元現在台灣在用的...(恕刪)


沒錯~!可是大多數當老闆的人必須"想成"損失了!

因為開店要成本,水電要成本,人事要成本,太多東西要成本,

所以商品售出要賺到利潤,否則做生意是會賠錢的
這位大大的思緒簡單又清楚....
完全避開文字陷阱了

slcy0416 wrote:
有那麼難嗎?假設如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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