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賓士的反殺-GLE450訴訟後續,附上照片

所以外匯車越賣越好
去原廠買價格高還有機會被反殺,誰願意當冤大頭?
能拿回當初訂金60萬就偷笑了,不過還是幫樓主打打氣,加油囉~
1. 錢給的是誰,誰就要為此負責。 所以德國原廠那邊如何與消費者無關。

2. 車子有瑕疵導致需要招回,導致無法如期交車,那台灣方的銷售者有義務完整地告知消費者情況,而非音訊全無。

3. 發生問題的當下就應該詢問車主是否要退款,而不是拖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願。

4. 開板加油
supergoma wrote:
德訂搞得像演天能, (恕刪)


看到像 「天能」我笑了
買個車還要想一下時間點問題,看一下有沒有文字陷阱,台灣買賓士真的好難

樓上還有一堆護航車商的
還有沒有邏輯?

拒賠就拒賠,有必要反殺消費者嗎?
supergoma wrote:
召回的話, 業務不應(恕刪)


這個有幾種情況

1. 賓士有跟客戶說有問題,可能要請你換單或退訂,客戶說不要或沒關係,我繼續等

2. 賓士沒說,因為想說召回頂多也只是交車時間拉長而已,而且也不想跟客戶明講說這車有問題,還沒交車就又要回廠,我賓士還是想賺你這一單,結果沒想到完全交不出來

不管是哪一種狀況,賓士最後都交不出車子,也都願意退訂,我標準比較低,我是可以接受啦
小小小鼠 wrote:
不知道你要表達什麼我(恕刪)


預約條款的第六條。
第一頁第4樓。
Hi派 wrote:
預約條款的第六條。第(恕刪)

所以你要表達什麼?

你的問題
第一條不就有答案了
扯第六條通知幹嘛?
Hi派 wrote:
公告參考售價是否就是條款中的"確認售價" ?
小小小鼠 wrote:
所以你要表達什麼?你(恕刪)


合約總價是雙方議好的金額寫在購車合約內。
有主張公告參考售價時即為已確定總價。
Hi派 wrote:
合約總價是雙方議好的金額寫在購車合約內。
有主張公告參考售價時即為已確定總價。

樓主簽的跟你說的這份合約
第一條就已經告訴你
尚未確定車款總價


購車合約
那請問4樓這份是你說的購車合約嗎?
yibwanli wrote:
這就是重點,首先:1...(恕刪)


我認真的聽了你的建議請律師去問中賓我要驗車
結果中賓竟然回覆訴訟期間無法驗車
那憑什麼確認是我訂的車?

天啊!我到底遇到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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