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租賃車沒錯,向租車公司租來的。長租一般算三年,時間到,根據合約,承租者有權根據合約上車輛殘值買下租賃車。這樣算下來,可以比買車當初直接買車,省下約一成車價的金額。會承租這種千萬超跑的,一般就是公司自己開的,沒有其他股東會說話。不然合資的公司一堆股東,大股東老闆自己配台千萬超跑,就算郭董也不敢這樣搞。
Paul Joseph Goebbels wrote:租賃車牌,租金應該不...(恕刪) 就小弟所知...這種等級應該是"租購"小弟公司裏頭用車也都是用租任租購的一般若超過200萬以上大多是租購居多 比較划算~~三年後(看合約)再轉自用!!!
yakuza69tw wrote:對呀,怎麼還那麼多笨蛋以為尾數數字相同的車都是租來的!??太蠢了...真的.(恕刪) 掛租賃車牌的汽車,本來就是向租賃公司所承租的,租賃車牌只有租賃公司可以申請個人開的租賃車,怎麼可能會有租賃車的所有權 這是邏輯問題莫非車牌所有人會與車輛所有人,為不同人???車主對汽車沒有所有權,不稱為是租來的,那請問要稱什麼??自己觀念不清楚,還笑別人是笨蛋,丟不丟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