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首先要去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由葉某和垃圾車駕駛陳訴當時情況,由鑑定委員會出具鑑定,看雙方各付多少百分比肇責.然後在去法院由法官根據鑑定書,及法院雙方辯護結果來判定垃圾車駕駛和葉某各負多少百分比責任.沒想到居然被河蟹掉.不得不上來挺一下.今天聯合報倒是有提到葉某的名字.
ha8601100 wrote:那台葉姓駕駛開的C63撞死了一位婦人,前兩天,婦人的丈夫也因為傷心過度,無法吃睡,心肌梗塞也一起往生了,現在兩夫妻靈堂一起在殯儀館,留下突然一個星期就父母雙亡的孩子,真是令人鼻酸!!真的不要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小孩何其無辜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