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931 wrote:
如題 酒駕真的害人害...(恕刪)


喝酒真的不要上路啊~害人又害己!!!
雖然 我從沒抽過菸 也幾乎不喝酒
但抽菸者 真的很可憐 一手二手菸 頂多慢性中毒 結果連菸商廣告都被限制
反觀賣酒的 大力廣告 外加政府辦活動推廣
這對 被酒駕撞死的家屬 情何以堪 ...
EdenC4 wrote:
雖然 我從沒抽過菸 ...(恕刪)


抽煙自己慢性自殺還要繳健康捐喔!
最近不是要再提高20元?
不錯不錯,想死的死都要多榨一些,免得太早走榨不到。

喝酒好,撞了人也沒重判,一樣出來後照喝,反正不重嘛!
這制度真的要改。
我剛買一台耶 不要這樣啦
我都很守規矩的
不要標題殺人...
如果在北韓號呆傢伙(金正恩)跟新加坡(李光耀)那邊酒駕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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