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


jsch wrote:
店家
損失(1):被年輕人拿一張白紙騙走15+29=44
損失(2):還鄰居50(其中21是手中有的現金),所以對鄰居損失29

總損失:44+29=73(恕刪)


請注意:
損失(1):被年輕人拿一張白紙騙走15+29=44 ←被拿走的29元也是鄰居給的喔,不是店家自己口袋掏出來的

損失(2):還鄰居50(其中21是手中有的現金),所以對鄰居損失29 ←這29才是店家自己掏出來的的


所以:總損失:15+29=44


花了一個小時看到這邊,真的開始懷念C大了.........
44+21 = 65

以前是開 Benz
wchucky wrote:
這個問題只要用一個角...(恕刪)


鄰居是個晃子 捨去不理
假設老闆財產有100元

客人來買鞋 收50元 但需找錢
客人拿到29元 還帶走了鞋子21元(成本15)
100+50-29=121
此時以正常來說 老闆財產是121元

客人走了 發現是假鈔
所以老闆財產 從121元扣掉假鈔50元 變成71元 = -29元
而且而且 還不見了一雙鞋子 = -15元(成本)
so 不計算利潤 的話 是損失 44元 計算利潤的話 是50元

大家參考參考

我剛拿自己的錢演變一次

第一
店家拿假鈔50元跟鄰居換了真鈔50元,並且找給客人29元,這個時候店家是賺了21元,鄰居獲得假鈔50



店家賺了21元,鄰居發現50是假錢,店家又自己拿出29元出來,加上賺取的21元,還給鄰居,"此時身上只有假鈔50元"



到最後演變是
店家身上只有假鈔50
找給客人29以及給他一雙鞋子=44~50
所以是44還是50又還是94還是一百呢??
假鈔50是算在損失還是??


還是換個角度想,店家送了29元+一雙鞋子給年輕人??(用了0價值的錢,騙走了29元+一雙鞋)
損失了29+鞋子
佔便宜=吃虧
年輕人佔了便宜:用假鈔所換到的零錢$29+一雙鞋子$15=$44
$44就是鞋店的吃虧數額。

鄰居在這個交易只是跑龍套的角色。
我覺得是44元吔,不知對不對呢
太誇張,這樣的題目也可以蓋大樓~

回答44或50,應該都説的通,
端看鞋子的成本要以現金成本15或機會成本21算。

回答超過50的人,建議請先冷淨看看別人的說明~
跟鄰居之間的單純換鈔交易,收人50還他50,何來損失?
很多人把「29」重複計算啦~
回答94或100的,則是忽略原本從鄰居那換到的50~

seanoz wrote:
跟鄰居換錢這交易只是混淆思考,不須考慮.
鞋店在這個交易活動:
收到:假鈔50
付出:鞋子一雙+現金29
雖然鞋子取得成本是15,但機會成本是21(鞋子若沒被騙走,可正常交易賣出得到的錢,參見經濟學原理101),
並假設假鈔價值=0,
所以這項交易活動損失為21+29=50。

先說好 我會計不及格 頭腦也很簡單 如果用我的笨腦袋簡單解釋的話

店家跟年輕人拿到了假的50元 價值等於0--->假的沒用

還傻傻的送了年輕人一雙15元的鞋再給他29元 虧44元 -->不是交易是被騙

因為店家自已有零錢就不跟鄰居換了(我換個方式想想)--->那跟鄰居沒關係吧


所以虧44 元


可以這樣理解嗎?

說錯別罵我 因為我看完整篇文章我都不知那答案是對的了
四十四元

21元的鞋子己經沒這麼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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