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ch wrote:店家損失(1):被年輕人拿一張白紙騙走15+29=44損失(2):還鄰居50(其中21是手中有的現金),所以對鄰居損失29總損失:44+29=73(恕刪) 請注意:損失(1):被年輕人拿一張白紙騙走15+29=44 ←被拿走的29元也是鄰居給的喔,不是店家自己口袋掏出來的損失(2):還鄰居50(其中21是手中有的現金),所以對鄰居損失29 ←這29才是店家自己掏出來的的所以:總損失:15+29=44
wchucky wrote:這個問題只要用一個角...(恕刪) 鄰居是個晃子 捨去不理假設老闆財產有100元客人來買鞋 收50元 但需找錢客人拿到29元 還帶走了鞋子21元(成本15)100+50-29=121此時以正常來說 老闆財產是121元客人走了 發現是假鈔所以老闆財產 從121元扣掉假鈔50元 變成71元 = -29元而且而且 還不見了一雙鞋子 = -15元(成本)so 不計算利潤 的話 是損失 44元 計算利潤的話 是50元大家參考參考
我剛拿自己的錢演變一次第一店家拿假鈔50元跟鄰居換了真鈔50元,並且找給客人29元,這個時候店家是賺了21元,鄰居獲得假鈔50店家賺了21元,鄰居發現50是假錢,店家又自己拿出29元出來,加上賺取的21元,還給鄰居,"此時身上只有假鈔50元"到最後演變是店家身上只有假鈔50找給客人29以及給他一雙鞋子=44~50所以是44還是50又還是94還是一百呢??假鈔50是算在損失還是??還是換個角度想,店家送了29元+一雙鞋子給年輕人??(用了0價值的錢,騙走了29元+一雙鞋)損失了29+鞋子
太誇張,這樣的題目也可以蓋大樓~回答44或50,應該都説的通,端看鞋子的成本要以現金成本15或機會成本21算。回答超過50的人,建議請先冷淨看看別人的說明~跟鄰居之間的單純換鈔交易,收人50還他50,何來損失?很多人把「29」重複計算啦~回答94或100的,則是忽略原本從鄰居那換到的50~seanoz wrote:跟鄰居換錢這交易只是混淆思考,不須考慮.鞋店在這個交易活動:收到:假鈔50付出:鞋子一雙+現金29雖然鞋子取得成本是15,但機會成本是21(鞋子若沒被騙走,可正常交易賣出得到的錢,參見經濟學原理101),並假設假鈔價值=0,所以這項交易活動損失為21+29=50。
先說好 我會計不及格 頭腦也很簡單 如果用我的笨腦袋簡單解釋的話店家跟年輕人拿到了假的50元 價值等於0--->假的沒用還傻傻的送了年輕人一雙15元的鞋再給他29元 虧44元 -->不是交易是被騙因為店家自已有零錢就不跟鄰居換了(我換個方式想想)--->那跟鄰居沒關係吧所以虧44 元可以這樣理解嗎?說錯別罵我 因為我看完整篇文章我都不知那答案是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