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者自刪內容

如完全照你所描述.他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他輸.....
上面一堆人說要看撞擊點?錯.法令以改過了.直行路權最大..
我有疑問.為什麼要讓他移動車輛呢???以前處理車禍的警察跟我說.車禍後不能移動現場(有人受傷).否則就是已經破壞現場了.(把機車扶起都算移動.這有可能對日後的鑑定有影響
對方會說出"讓你書讀不下去"就表示對方.
1.想嚇唬你.
2.對方很壓霸.
3對方有黑道背景.
總之.這樣已經涉及恐嚇.如果當時沒錄到音.未來請多準備這方面的蒐證器材.會這樣講的人很可能也會再有下一次的動作.

別怕

錢還在你口袋裡 等到法院判決下來再說

花點時間跟他耗下去 以你的狀況法官的判決不見得會對你不利

開得起好車 難道就沒保險嗎? 有保險不給保險公司處理 還跑來恫嚇別人 這算哪門子的有錢人

真沒資格開賓士
你直行他回轉?你贏定啦!
快去叫他修你的車才對!

Johnson小賢 wrote:
路權不只用直行或轉彎...(恕刪)


基本上,轉彎車即使車頭過半還是一樣站輸面...!!(車頭過半這一條,在民國不知道幾年早就廢掉了)

我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

2年前,因為我是支線而且又是轉彎車

我一樣有停看聽...(這是真的)還停頓約3~5秒才出彎

結果一個小屁孩以時速90公里撞擊我的左側駕駛葉子板

經過3個禮拜...我的肇事鑑定報告出爐...

雙方都有過失

對方超速行駛,但是因為他是幹線...而且又是直行車

而我呢??吃屎吧...因為我是支線...而且..又是轉彎車..!!

對方索賠26萬...

我還不是乖乖拿錢出來!

我再筆錄也跟警察反映,誰知道他是不是蓄意自殺...我在看的時候明明他離我還有約150公尺

才1秒多2秒就撞擊到我...只是因為我沒行車紀錄器記錄我真的有做""停""的動作

唉...只能吃屎認倒楣了!

Johnson小賢 wrote:
路權不只用直行或轉彎...(恕刪)



Johnson小賢 wrote:
路權不只用直行或轉彎...(恕刪)


基本上,轉彎車即使車頭過半還是一樣站輸面...!!(車頭過半這一條,在民國不知道幾年早就廢掉了)

我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

2年前,因為我是支線而且又是轉彎車

我一樣有停看聽...(這是真的)還停頓約3~5秒才出彎

結果一個小屁孩以時速90公里撞擊我的左側駕駛葉子板

經過3個禮拜...我的肇事鑑定報告出爐...

雙方都有過失

對方超速行駛,但是因為他是幹線...而且又是直行車

而我呢??吃屎吧...因為我是支線...而且..又是轉彎車..!!

對方索賠26萬...

我還不是乖乖拿錢出來!

我再筆錄也跟警察反映,誰知道他是不是蓄意自殺...我在看的時候明明他離我還有約150公尺

才1秒多2秒就撞擊到我...只是因為我沒行車紀錄器記錄我真的有做""停""的動作

唉...只能吃屎認倒楣了!

kk26546505 wrote:
怎麼還有人天真認為直行車就是對的?

以後乾脆判轉彎車一律違規如何?

只是賓士車維修費也太誇張了?

60萬你買台國產車了呢~


抱歉偷偷引述一下。

當然還是要看行車狀況,當雙方在同一車道上,為前後車關係時,前車要轉彎遭後車直行撞上時

此類的車禍基本上並未有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的規定

但如這篇的小朋友一樣是與事故車輛為相同道路上的對向車關係時,轉彎車就必禮讓了

(當然這是在指雙方都無超速OR其他違規的情況之下)

這兩類的案例與相關法規都是查的到的,建議您可以搜尋看看,也建議不要只搜尋討論版的網友討論內容

交通部的法規跟一些個市政府網站所提出的案例或解釋是比較有參考價值的。

有些版友參考的都是舊版的法規,對自己的權益喪失於不清不楚,有些紛爭就是這樣發生的



祝各位版友行車平安
講起來開車族真的好可憐



大家可以去google一下地圖

樓主車禍現場是省道

那邊路雙向都是雙線道+機車道

中間是分隔島

其實~~ 那邊很容易超速的

尤其從樓主的行進方向來看.... 台南往仁德?

機車都嘛騎超快的 尤其彎過86快速道路下面之後進入主線道(省道)

我想那速度跟彎道情人有得拚


汽車的話則是從快速道路下比較寬敞的道路就容易加速...

不過那邊有一隻測速照相機 50KM

就好一點了...



七星一條 wrote:

基本上,轉彎車即使車頭過半還是一樣站輸面...!!(車頭過半這一條,在民國不知道幾年早就廢掉了)

我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

2年前,因為我是支線而且又是轉彎車
新賓士一定是買全險--->出事一定去原廠修----->修完沒賓士車主的事
------>保險公司替賓士車主討公道----->律師團出動------->賓士車主再請求肇事車折價賠償----->申請當地主管機關鑑定價差----->向機車車主求償------>你GG了


60萬很正常 外加折價 後者更恐怖

樓主保險一定遠遠不夠 只能小蝦米對抗律師團了

結論: 買豪華進口車一定要全險 第3責任險更要買百萬


Garys wrote:
先不管幾萬對方是迴轉...(恕刪)


看起來你沒保險.沒經驗.也沒免費律師...趕快去準備一筆錢吧...

1.看你po的內容就知道你真的是太年輕了...
在法律上就是講證據...你一直講一些什麼你車怎樣他車不可能怎樣...有用嗎!?
事實上他提出的客觀證據就是原廠的維修單...就是傷了這些東西...

2.車禍責任很少是全有全無的...即使是後車撞前車有時候前車也無法完全無責...
賠償維修當然可以要求折舊...但他也可以要你賠償"價值減損"...
反正你很難全身而退...如果我是你至少會先準備好賠一半(30萬)...

3.車禍有受傷一定要去驗傷...不過傷害賠償不是漫天喊...
什麼人家喊60你就喊80...沒有客觀證據一切都是自high...反而讓檢察官覺得你是來鬧的...
很遺憾...受傷真的比較要得到錢就是骨折...其他都不值幾個錢...
而且全民健保也大概都幫你付的差不多了...所以你的醫療收據很難多大筆...
再者...你因傷無法上班或是交通費的補償都要有客觀證據不然也都是喊爽的
(因傷無法上班要有醫師證明需要修養天數...交通費要有實際開銷證明)

4.因為有保險...不管如何最後車主損失都不大...所以你完全魯不到車主...
這就是保險的好處...不論時間.金錢都會由保險公司來代責...
接下來你要面對的是保險公司...車主根本懶得理你也不會再跟你聯絡...
如果有提刑事訴訟(過失傷害)...你唯一可能會看到車主的時間大概只有偵查庭...
(另一個還有可能碰到車主的時間就是車禍鑑定)
然後大概就是簡易判決了...
你也沒啥傷...了不起判一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對賓士車主而言根本不痛不癢...
再來他也提傷害告訴...你能佔到任何便宜!?別傻了

5.騎車請想小心,還有...記得保險...
從現場圖看起來我無法相信你是無辜的...如果我是鑑定委員至少判你三成責任...
不要擔心 等簡易報告出來再說!法院好像可伸請免費律師
你是否有超速或恍神 自己最清楚 但是要你全賠不可能啦!因為你直行最多超速
保險公司一定會給你存證信函~至於你可於7天後主動打去承辦的分局所 要簡易判決書
本人是保全險也3次被機車撞 但小擦傷不計較2起 真的被我送保險公司的只有一次
因為對方說我大車撞小車 還說他有受傷我沒有 要告大家來 所以就請保險公司出來
我保的是新X 30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 雖然我等了快50分鐘 但是有保險真的免掉很多麻煩
對方最後賠償120%因為我鈑烤費用聽說加上保險公司的訴訟費還有一些他們的規費吧~
我原廠修車6千多聽說他們跟他索賠8千多
因為鑑定出來是機車未依規定置待轉區待轉直接衝撞內側車道直行汽車
還有保險公司真的很狠..聽我保險員說~保險公司不是做慈善的
2頭都賺 我們保費賺 肇事者那也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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