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甲部隊 wrote:
其實這是政府的問題,立法委員不願修文,讓酒駕付出極高的代價所致,
因為"利法" "委援"也擔心自己變成下一位商鞅!
哪天利委豬公自己也擔心自己酒駕被罰!
台灣的"利法" "委援"只能用"孬"來形容,
一半以上都是政客,而不是真的為台灣的未來、為百姓謀福利,
只為政黨、為自己的政治前途鋪路!
舉個最新最簡單例子:
開車騎車用低頭用手機,僅罰3000元與1000元!
這會痛嗎? 起碼要3萬與1萬吧!
痛一次就不敢了!
對大企業罰款(鍰)1000萬元,會痛嗎?
台灣要強盛起來的一天,幾百年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