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開貨車那位駕駛的習慣不是很好!還上個月撞過路人

這位駕駛肯定把車當碰碰車開嗎
目前看到有問題該維修/更換的

前保桿+前水箱罩+後保桿+引擎蓋+後尾燈+前後葉子板+前座雙頭枕+前後雷達+後車廂蓋

光是這些應該就60萬跑不了

然後引擎室鋼樑跟底盤鋼樑還有未知的PRE-SAFE狀況

整個維修到好

應該會如保險公司/車廠估的100萬上下吧

然後貨車司機上個月才肇事+車行只保50萬

看來還好車主自己有保乙式全險

不然可能會拿不到完整維修費了

負家子弟 wrote:
貨車車主可能會哭死


不一定喔,民法第214條規定:「應回復原狀者,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復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民法第215條規定:「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請求損害賠償,茲將物損賠償金額計算方法及計算時期分述如下:

(1).計算方法
依汽車全部毀損為例:將汽車事故前之一般市場中古價值扣除全毀汽車廢鐵價值後之金
額,為其損害額。

依汽車有修理可能時:將汽車修理之零件費、工資、拖引費〈拖引車輛至修理廠之費
用〉等費用總計後,為其損害額。但零件費應予折舊計算

零件折舊,車齡只要超過五年(不管您的是法拉利,還是價值非凡骨董車,以民法來看),零件殘值為0,所以肇事者只要賠償工資,托引費就好。
ANGELEGNA wrote:
不一定喔,民法第21...(恕刪)


只賠拖吊費跟工資?
奇怪 我前陣子12年老車被撞,對方保險公司(第三責任險)也沒有拿這條壓我啊?
起碼也賠了汽車總殘值.


前座雙頭枕壓回去就好了,不用修理或更換。

manuelcalavera wrote:
只賠拖吊費跟工資?


親身經歷,撞我的人只有強制險,法院判賠零件費0,修車工資6萬多一毛不減。所以特別提出來,如果對方沒保險,不要自己認為對方一定要全賠,這是不可能的。
感謝更正
我以為是前撞時
1. 人向前
2. 安全帶拉住把人固定
3. 頭甩回來
4. 頭枕支撐住脖子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好的是你開賓士,讓你全身而退!
壞的是因為這嚴重事故以後賣車會被中古車商砍殺!
所以中古行情差價一定要對方賠進去

至於肇事者就是肇事者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程青蛙 wrote:
我是c300美規車主

每年的保險我都有注意去看

其實保險公司超賤,他都有一個所謂的車體殘值

你當初就算買200萬你過一年 他也不是算200萬給你

而且會比一般外面二手車上賣的價格低很多


保險單上會有重置價格,就是新車價,還有每年的「保險金額」,算是保險公司認定的殘值,這價值的確比二手市場的計算還苛刻,一般來說五年以上就沒什麼價值了,但有些車如台灣神車,五年還可以賣到原價一半價格。

accv6p wrote:
保額五十萬加到三五百萬不用加一千,不知道有保險的在省什麼


其實買保險是車體險(賠給自己的)比較貴,第三人不管財損還是傷亡賠償都遠低於車體險,對自己開車技術有信心可以不保車體險,但是陪別人的可千萬不能省,一年五千塊左右就可以保非常高的額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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