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culusbt wrote:
有明確指出拍攝地點,而照片與現地的確可吻合的話,警察還是可以開單的阿。只是要警察為了一張檢舉照片去查證照片是否與現地符合....呵呵,這個這個...這個這個....咳咳...來,下一個問題


那請問警察要怎麼樣的相片才能開單

像我說的 清楚的車牌 + 單車道標致 + 禁行機車標致 嗎?

另外"明確"指出拍攝地點...

要多明確?

這是我當初檢舉的文件(個人資料已經刪除。又,當初是用zip,警察應該開的起來)按此下載

請看第12頁以後

這樣的地點描述夠不夠明確

h大不好意思我的語氣比較尖銳

我不是要針對你


nan9691 wrote:
上星期騎同盟路&十全...(恕刪)




有有有.....
我有經過那一段,
真的覺得很誇張,
腳踏車道竟然有那種路面,
因為小的騎的是公路車,經過那種路要一直閃,
甚至騎到旁邊約15公分寬的洗石子路面才敢過,
不然真的很傷輪框.....
(話說那鵝卵石真的很大=ˇ=)
找個時間再跟是政府反應一下好了,
高雄騎自行車的人真的變好多~
white cat wrote:
那請問警察要怎麼樣的相片才能開單

像我說的 清楚的車牌 + 單車道標致 + 禁行機車標致 嗎?

另外"明確"指出拍攝地點...

要多明確?


首先聲明,我不是警察喔。不過由過去接觸的一些經驗,大概知道他們要的是怎樣的東西。

當然如果剛好有這些東西,那是最好的。而地點要多精確,其實你注意看他的範例,XX路XX號前。
不知道你有沒有接過罰單,像超速照相他一般會寫XX線XX公里,有的還會註明附近地標。大概就是類似到這種程度吧。像你寫的高雄旗津自行車道就太籠統了...到時候接到罰單的人說,這裡哪裡是旗津自行車道?要警察舉出證明來,那警察先生得騎著摩托車去仔細繞一圈比對到底照片中的景物是出現在哪裡,我想這太為難他了。如果你有註明清楚,那警察先生也可以很容易的找到。

其實換個角度看,如果你是警察,你要寄罰單給違規者,一定要讓他無可抵賴..所以這麼細也是必要的。阿因為我們是寄給警察來開單,他們如果看不出來那是哪裡,而又沒註明的很清楚的話,他們也沒法子開。因為警察也只是開單而已,罰錢要去監理站繳錢。如果遇到那種死要跟你辯的人,就會說,這是哪裡阿?只是一條小路而已阿...他又去申訴,負責處理的裁決單位當然更看不出來了。那除非讓拍照者帶回現場,否則就會變成羅生門了。


white cat wrote:
h大不好意思我的語氣比較尖銳

我不是要針對你


恩...還好啦。哪裡尖銳了。只是因為本身工作關係,跟公務員打過太多交道,大概會知道他們的需求。

阿對了,那個另一個討論文裡,有個網友說他是在警察機關服務的,他答應要去照幾張sample 照,倒是可以追蹤一下做參考。
我的 Flight 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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