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活動】2008-05-03(六) 騎河濱到關渡散散心

Daniel小郭 http://danielkuophotography.blogspot.com/
shellytung wrote:
到家啦, 報平安新人...(恕刪)


第一次參加團騎感覺很棒,希望以後有空能有更多的時間參與山港的活動.
山港的朋友們都非常的熱心! I had a great time. Thanks!

rmp4u04 wrote:
嘿嘿

Alan別以...(恕刪)



不~~~~~~~~~~

不~~~~~不~~~~~~
Alan , www.flickr.com/photos/alanlin/
rmp4u04 wrote:
老人講古


怎麼覺得這段講古最後提到的第三對,那個場景聽起來很熟悉的感覺,該不會是那天我也在現場的那一次吧?
如果是的話,我必須要說:人家男主角住在深坑~
要參加夜騎還要越過南深路,路途是有點遙遠的啦!

而住南港的女主角,後來我就沒看過,看來山港八卦名聲狼籍,讓男主角不敢輕易讓女主角曝光!

不過老人怎麼知道的這麼詳細??記得現場沒有你阿!

在此順便向男主角聲明:由此可知,不是我出賣你的唷! 郎無是挖台耶啦
rmp4u04 wrote:
昨天從晨騎騎到夜騎
...(恕刪)


謝謝小郭的照片~
看樣子~ 我應該沒辦法留些什麼給人家打聽了!! 我的本性露出來了!

rainmanliz wrote:
而住南港的女主角,後來我就沒看過,看來山港八卦名聲狼籍,讓男主角不敢輕易讓女主角曝光!


雨人:
是你後來太少出來騎車了啦
人家已經出雙入對好幾次了說~~
我是奈奈
karen912 wrote:
看樣子~ 我應該沒辦法留些什麼給人家打聽了!!...(恕刪)

karen~
這一點都不需要擔心,以妳的演技~我們可以相約一起到河濱假裝撲倒在路面
這樣,第四個和第五個八卦很快就可以上報了
karen912 wrote:
看樣子~ 我應該沒辦法留些什麼給人家打聽了!! 我的本性露出來了! ...(恕刪)


本性有沒有露出來,無所謂的啦。
重要的是要注意並實踐幸福守則(紅字部份)

幸福山港單車車隊10大幸福手則

加入山港,本應誠懇到陣,勿有勾心鬥角之行為

車安全帽,本應上車即戴,勿有耍帥不戴之行為

結伴騎車,本應相互照顧,勿有置之不理之行為

夜騎活動,本應照顧女性,勿有單獨落單之行為

勇腳騎車,本應擔待肉腳,勿有海放肉腳之行為

肉腳騎車,本應體恤勇腳,勿讓勇腳久等之行為

未婚男女,本應坦然交往,勿有害羞不告之行為

只要騎車,本應四寶帶齊,勿有路邊顧路之行為

著山港衣,本應山港為榮,勿有砸損山港之行為

單車運動,本應安全要顧,勿有危險傷身之行為

Niko_Lin wrote:

karen~
這一...(恕刪)


Niko and karen~~
改天籌備個山港姊妹花撲倒河濱路面之戲碼
這樣 就越來越多八卦可寫囉
也不用擔心夜騎沒人陪騎回家囉
***我是狗狗...狗狗就是我... ***

HP0015 wrote:
也不用擔心夜騎沒人陪騎回家囉

看起來大家好像都忘了狗狗的存在了。
SP8進化成SP18,我的改車:安全第一、舒適第二、輕鬆騎為目標,輕量化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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