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目前正於縣府水利局服務的JOSH,想先就個人參與公共計畫所知部分,提供一點看法。
首先,說明政府部門的分工方式,在河濱自行車道部分,因相關事權、物權多集中在水利部門,所以,堤外地區就由水利部門負責。而在堤防內的市區部分,則分屬交通、工務部門與各市公所。各位看了可能覺得分工頗為複雜,但在堤內社區自行車道部分,更關鍵的是未必是政府分工,而是這部分的社會共識仍屬不足(如機動車輛與自行車、行人之路權問題),需要各界更多的對話與溝通,才能找出可接受的方案。
所以,我想先就河濱自行車道部分提供看法,今年水利部門在6-8月共五次針對北縣自行車道的踏騎問診活動,目前各路段提升方案已提出(請詳見自行車道解決方案一與自行車道解決方案二)並已進入細部設計審查及後續工程發包階段,預計明年下半年後將有嶄新的北縣自行車道出現,屆時路面均會以柏油與水泥鋪設,提升騎乘舒適度。
文中您也提到目前在堤外設置機車專用道的問題,此主因在於為降低環河道路居高不下的機車肇事及死亡率所設。但此機車道將造成與既有自行車道衝突現象,故縣府已編列5千多萬,於大漢溪五座水門前另行增設自行車專用便橋(其中2至5號橋均正進行相關施作工程)讓自行車、機車分流以期能保障各族群之用路權益,以求取最大平衡之方案。
關於越堤設施部分,因越堤設施非常昂貴(一座造價約1000~2500萬不等),在資源有限之前提下,以改善河濱自行車道現況為最優先(如改善路形、鋪面並設置指標系統等方向),以取得公共財務之平衡,目前您看到許多既有設施(如早期興建的天橋)加設推車坡道,雖有不便之虞,但這確實是財務成本限制下的必要作法(後期新設的設施較無問題)。
關於機車入侵問題,過去各地杜絕方式總以加派警力、廣設路阻的方式解決,但在目前警方人力有限、現有路阻又對車友騎乘舒適度帶來困擾的情況下,長期應以全民參與方式,由車友們的協助舉發,以形成社會公約,在今年9月與11月時,北縣府已公告全縣自行車道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路權管制範圍,各位車友可檢具違規證據(麻煩大家要注意照片需清晰且需有明確時間之年、月、日、時、分及拍照地點) 向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入侵之機動車輛(縣府公告一、縣府公告二),希望以所有公民的力量,有效禁止機動車輛入侵並保障河濱自行車道路權。
最後關於板橋435藝文特區進入堤外自行車道問題,建議車友可直接向市公所反應,將比政府間以公文往返來得更有效率。
以上個人幾點拙見,先提供各位參考囉!
JO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