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比較了解相關法律的朋友,目前這一類型的交通事故,在財物損失的賠償方面,法律上有沒有金額的上限?假設我今天在路上不小心跟人家擦撞,結果剛好撞到一個超級富豪,他開的是一輛造價10億的轎車(只是舉例),修理要花1億,我是不是就得要賠他1億?
YMTGTR wrote:想請教一下比較了解相...(恕刪) 基本上來說 是的,不過如果運氣真的這麼不好的話,基本上應該都是恢復原狀再考慮有沒有完全的問題,所以騎車開車都要小心再小心,即便是走在路上都要很小心,免的不小心撞到什麼車結果刮花撞倒,那可是會嚇人的貴~~
實務上的作法稱為「回復原狀」及「金錢賠償」。以這個新聞例子來說,被侵權人願意接受2手輪組,就是「回復原狀」即可,只是2手的就要價10萬,是不一定要賠全新品。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以代回復原狀,在法律上稱為「金錢賠償」另外還有一種被害人就事故車輛所減少的交易價值,係屬法律上所稱「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可以請求駕駛人金錢賠償其損害。這些原則大家知道就好,寫下去就一大篇了。YMTGTR wrote:想請教一下比較了解相...(恕刪)
我個人認為汽車車主當初會如次阿莎力說要陪明顯是自己明白自己理虧趕快說要全賠免得到時候吃不完兜著走...結果知道價格後就傻眼開始說對方怎樣怎樣不是(真實性未知)試圖推卸責任...我個人是這樣理解這件事的...
neuron_0215 wrote:用點常識去想也知道不...(恕刪) 首先,我談論的是在交通事故上面,請你不要離題太遠舉例舉到房子去,我在談交通事故,謝謝。有上限你覺得叫做不公不義?抱歉,我剛好相反,我認為沒有上限才叫做不公義。現行的法律是你支持的法律,你也是大多數的觀點;我則相反,我抱持相反的態度,也是少數人的態度。這種事情,早晚會出現爭議,到時候現行的這種邏輯會被重新檢驗。而你現在的理所當然,到時候也不會再是那麼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