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想通事情的環節, 觀念停留在違規壞壞, 守法就好棒棒.
實情是如此嗎? 其實守法並不能保護自行車騎士.
我認識的公路車騎士, 車禍大多都是停等紅車被追撞.
腳踏車是特殊交通工具, 跟機動車有很大的不同.
速度慢, 起步慢, 加速也慢.
沒噪音, 沒燈光, 視覺面積小, 容易被忽略.
沒剎車燈, 剎車或減速後車不易察覺.
腳踏車重量比人輕, 頭重腳輕, 出車禍容易前空翻重傷.
但因為重量輕衝量小, 相撞不太會造成別人傷殘死亡.
有哪種車跟腳踏車類似? 沒有好嗎.
今天交通法規, 只是隨便把腳踏車當慢車, 多一條要靠邊就完事.
根本沒去考量車種屬性的不同.
這是立法的怠惰, 台灣騎腳踏車人口比例小, 人民也不在乎.
如果可以一視同仁, 先進國家何必廣設自行車道, 在法律上保護自行車,
甚至有條件地容許自行車闖紅燈(可以降事故率你知道嗎?)
基本上會撞死人撞殘人的都是你們這些機動車.
腳踏車再怎麼白目違規殺傷力都很小.
你會擔心你的家人出門被腳踏車撞死嗎?
腳踏車不是你的敵人.
三寶騎腳踏車算最好的了, 至少害不死你.
這些人開四輪, 開貨車, 是真的會害你沒命.
腳踏車騎士大多都很惜命的, 追求刺激無視風險的白痴很少.
不用把每個人都想壞了.
長年經營自行車運動的人是比一般人長壽至少5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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