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肇事逃逸直接告下去吧

應該會需要父母到場
聽我歌一曲 wrote:
如果摩托車沒有錯,也就沒有肇事逃逸的說法。


這是哪一國的法律基本常識? 火星嗎?
如果我沒記錯,只要有人受傷或者致死,
無關是非對錯,逕自離開現場就屬於"肇事逃逸"的行為。

如果有人今天頂到你的車尾,然後犁田去撞電線桿受傷,
你可以下車檢查保險桿沒事,拍拍屁股就走人,
讓傷者就躺在地上,等其他人來救,或者任傷者自生自滅嗎?

沒有法律常識,也要有做為一個"人"的基本常識吧。
是學校沒有教?還是說連家裡都沒有在教?
不管情況是如何,只要是肇逸,那就輸面比較大了,而且還有人受傷.....
所以以後要是有類似情況發生最好還是找警察來,等筆錄做完再離開吧!
這個說法並不正確哦!
我弟有個高中同學騎摩托車通勤,
有天在臺北市基隆路上被後車追撞,
他自覺沒有錯,而且車子沒有損害,
因趕著上班就急忙難開。
過了不久便收到法院傳票,
追撞他的人因為骨折
(年代久遠,忘了是那裡骨折),
控告他遺棄罪。

發生事故請務必找警察,
不要因為想小事化無而讓自已權益受損。
se-rr wrote:
你撞機車你的錯, 他...(恕刪)

感情線太長 wrote:
不管情況是如何,只要...(恕刪)


當下有報警,也有做筆錄,有去驗傷


台灣法律告下去才會知道輸贏...

通常弱者贏面大!
chunan2015 wrote:
台灣法律告下...(恕刪)


有錢的贏面大吧
有驗傷就可以告他肇事逃逸
跟警察說就可以了
有死傷的肇事逃逸是有刑事責任的 檔車騎士糗大了
就算和解了,肇事逃逸還是會被究責

robin0124 wrote:
有驗傷就可以告他肇事...(恕刪)


那時在警局,警方一直說我車速"過快"

感覺上警方一直在幫對方說話

我說他為什麼可以逃逸,警方還說他原地有逗留(那時他根本是在踩發要走人了)

還說為什麼我要騎在內線道,監視器也看到了 外側車道有違停

警方把對方講的都沒錯一樣,那要怎麼談阿

fighting4523 wrote:
大家好,小的第一次發...(恕刪)


不管誰撞誰,都不能自己跑掉,如果你有受傷的話先去驗傷,

雙方都有錯的話就看比例了。

警察應該是看人沒事想省麻煩而已,看你自己吧,做筆錄也是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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