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你回報,有關「拜訪單車」回應你的發言乙事…
我在幾小時前,也回應回去了,請你點開看看嚹…
我想說明,不管是買汽車買單車,或者是買菜買葱,它的服務品質,相對於消費者付出的成本,必須要有一個,禁得起公正第三者檢驗的水準。
絕不是像「拜訪單車」在文中所說的,什麼什麼的盡力就好…
「照他開出來的數字,
我們用現金跟他交易。
疊疊新台幣他揚長而去,
只撂下話說他會盡力
目瞪口呆我們只能跟他賭運氣?」
事實證明他能力不足,但消費者豈能讓他如願,每一回都是認賠了事?
evashawn wrote:
老實講又不是買菜車...(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