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旅客您好,您的電子郵件,本局范局長交代本處要妥善處理,並且向您致意,您所提出的問題,謹答復如下:
考量旅客攜帶自行車出入月台、站內天橋或地下道,恐有影響其他旅客進出之虞,為維站車秩序並避免妨礙其他旅客,現階段僅開放旅客攜帶完全「置於攜車袋」無裸露之虞之自行車隨乘區間車、普快車及推拉式(PP)自強號(限放置於第12車自行車置放區),另復興號、莒光號、DMU自強號於非連續假期亦開放置於車廂內不影響動線之空間。台端建言本局已錄案研議,惟推車入月台再裝攜車袋之方式,於旅客擁擠時(月台面不足時),作業不便,且不及裝載入袋時更恐匆促肇致危險,建請 台端先折疊好自行車,並置入攜車袋內,再進站乘車。不便之處,尚請諒察。
為旅客做好服務,是臺鐵局全體員工努力的目標及應盡的職責,您的來函指教,讓我們更清楚瞭解今後應該改進的地方,謝謝您!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處長 鹿潔身 敬啟』
果然有反應跟沒反應一樣
其實我並不是對小折裝袋有意見
雖然不方便
但考慮其他乘客的權益
我可以配合台鐵自行車裝袋的規定
不過10幾公斤的重量要我一個弱女子每天背著連續走150公尺左右,又要上下階梯
實在太困難了
才會希望台鐵稍微放寬規定到月台才裝袋
而且我都是遠離人多的時間去搭火車的
看來希望破滅了
只要車架不是太不像樣的,一口氣就減去1公斤↑〈不過大多都很不像樣〉
組那麼多台給通勤族〈特別是女性〉女性一開始都蠻計較價錢〈不懂+沒興趣深入了解〉
整車不超過1K5用7005更強更輕的車架搭配像樣點培林輪組,輕巧順暢怎麼秤也不OVER 10Kg〈全配件燈+踏板...〉
大盤變速組或周邊再升點級多開一些9公斤最理想,搭配可背 帶 拉的攜車袋,一整天開始就有好心情這才有
FU
多做點功課,才能避免走冤枉路;成車要壓低售價才能吸引客戶上門,還要算計利潤,零件每偷個50元1車幾百就好,出個百台就省下幾萬拿來打廣告發年終都有了

剛又完成1部9.7Kg〈+護盤+杯架+前後燈+踏板+駐車架..整個秤〉車主也是女性
但是...反過來想想,
當樓主是一位步行的通勤族~
上下班時經過擁擠的剪票口,還有"多"位牽腳踏車的通勤族跟您一起排隊!!
在月台上也有多位在折腳踏車的通勤族...
這時不知道您如何想...??
我並不是正義魔人...
但是如果從多方面想,如果台鐵能夠通融樓主~
那代表其他人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來要求台鐵!!
為了管理方便,我可以理解台鐵相關人員的想法~
同樣的,站在您的立場...
當然台鐵如果能為了您的方便做一些些讓步是最好,
但也希望您不要因為台鐵沒有做這樣的通融就覺得是台鐵的問題~
要管理一個火車站不是那麼容易...
今天給你了特例,那麼代表在未來就有別的乘客要求同樣的待遇!!
希望您明白~
如果覺得車子重...
請努力輕量化吧,我相信您為了環保,會願意的!!
以上~
小熊維尼~Winnie在哪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