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lun168 wrote:
這一段的字義是針對先...(恕刪)
不過所謂的『價格是多少』,不就是買家跟店家洽談的金額嗎?
先拿掉那段『取消指定店家權利』條款是不是後來才加上來的問題不談(這條款,我在週二訂車的時候好像真的沒看到過,早知道當時就把網頁複製下來)
原廠既然在訂購網頁上開放買家跟店家洽談購買條件的權利
所謂的購買條件,自然包含『價格』這個契約必要要素在內,不然訂購網頁上乾脆寫『請照官網上價格依照不二價購買』,不是快一點?
而買家也都是在訂購網頁說明的要求之下,跟店家洽談,從店家那邊知道車子總價多少,不是嗎?
原廠跟經銷商說底價是多少,跟消費者無關。因為消費者無從知悉原廠跟店家所定成本價的紅線在哪裡,這個成本不該交由消費者負擔的。重點在於,消費者該信賴的是什麼?是原廠官網寫的價格?還是依照『F20-T3 9月15日出貨 預購制度說明 』裡面,依照『必須雙方(您和店家)一定先談妥 [購買條件]![保証金nt2.000.]會將是您採購之預付款。』此要求而跟店家談妥的價格?
所謂的『談妥購買條件』,是不是包含購車價格?如果不是,後面也不用跟一句『保証金nt2.000.會將是您採購之預付款』吧?
我想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