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牛比較懶* wrote:自己到校長部落格去看看吧..第一批+第二批剛剛好171位!!我求證了!!你呢.. 第一批訂到車62人的5/19前交付訂金,並不是5/20交車第二批T2 43人 T3 171人七月10日交車您說這些人都是5/20領車? ,這就是您查證的結果?另外您提的KHS訂車都打9折,順便舉證一下吧~
樓上的yuchin1101大有必要把自己之前po的的文章直接copy再貼一次嗎???基本上這篇文章裡面,我就看了兩篇你之前回過的文章。這樣有一文多貼的嫌疑。基本上我覺得這篇討論到最後變成在口水戰了,離這篇被刪的日子應該也不遠了。看看規則吧!!!==========================討論區規則:1. 嚴禁一文多貼或是大意內容相同/類似的文章重覆刊登。2. 為避免討論區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禁止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動研室副版規:6. 即日起,嚴禁對他人行為之任何抱怨、發洩性文章。
cfj0429 wrote:站在消費者立場,我贊...(恕刪) 如果說這裡有給付不能情形也不應是標的不能致契約無效問題無效通常係指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者於此應是給付嗣後陷於不能並非無效而係是否要行使民法第256條契約解除權若係屬可歸責於債務人(賣方)之事由者甚至可主張民法第226條第1項+第258條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容恕區別辨明
crvhsu wrote:應該是很理性的等到不理性...(恕刪) 嗯最近回應不少次真的是也有這種感覺之前我將f20w賣掉等著t3b上市時也是等了好幾個月後來也是等得很心煩氣燥不過後續服務是一直都令我滿意的啦沒上過課程-------------請不要亂批評在上過課程的人之中,都是有所獲益的我個人就深感獲益良多,尤其是調整了女王的騎姿---平常可都不理我的提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