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於竹北 鐵騎休閒館訂購兩台捷安特 giant fd-17s,預付訂金1000並寫明收據總車價16200元已付1000元剩餘15200元,前兩天去問說最近漲價會不會有影響,店員明白的表示因為目前車價漲了,所以將以漲價後的價格賣出,原先所寫的價錢無法成交,請問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呢?原先的收據算不算是訂型化的契約呢?
如果沒有收訂金又或者如果沒寫名剩餘金額,那我想我沒話說,但是現在這樣的情況一切應該都已經算是清清楚楚的說明成交的金額現在的變更,對於捷安特 Giant難道不會損失商譽嗎。
現在的車不好等大家是知道的,如果退訂金就能解決事情的話,那消費者的權益在哪呢?那....我所等待的時間,捷安特要賠償嗎?
不知道有沒有其他的大大有遇到相同的情形呢?大家一起來連署一下,人數夠多我想應該giant也會重視的。
dannet wrote:
先前於竹北 鐵騎休閒...(恕刪)
原則上應該要以訂單價格為主,不過如果版大是在經銷商買的話,可能經銷商的訂單不是直接下給總公司
,而是店內自己押單子,隨著進車的價格調整....(不過這樣會有爭議)
個人聽直營店的店員敘述,各直營店接到訂單是直接下訂單給總公司,只要在宣佈漲價前下的訂單,都算在舊型號的訂單中,公司會把訂單做完後以原價格交貨...但是經銷商就不一定了..
此外,關於怎麼知道拿到的車是漲價前還是漲價後出貨的..請參考我之前的回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632864&p=1#12
和其他在批評khs漲價的問題是一樣的
懶得再打一次
直接貼之前在khs漲價的討論文寫過的
等經銷商處接收消費者的訂單消化後再漲價
在消費者面是很理所當然的想法
不過在廠商面--------除了網購或直營店外,要如何確定消費者有下單,而不是經銷商要屯貨--這就很難判斷了
像前幾天屯油風波不就是如此
之前捷安特、美利達全面漲價也是如此
以個人在認識的車行得到的資訊
其實各廠牌漲價的風聲之前就已經到處傳了
只是一些店家不怕死
繼續收訂金
有些比較聰明的店家,會在訂單註記,如有漲價,以漲價為準
為啥要這樣註記
因為車廠出車,是以出車價計算
還沒拿到車,就亂收訂單,風險是接單的店家自己要負的
這次各廠牌的漲價
各車廠只會吸收網路預約或直營店的訂單
至於一般店家之前向客人收訂金引起的爭議
是由店家自行負責的-------------------------------這才是今年許多車店都不收訂金,卻接受排單的主因
所以,就算走消保途徑,也只能對車店主張而已-----------------------因為車廠並不是這張訂單的相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