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小弟我昨天直接找警察背背聊天的結果:向南投草屯分局「道路交通裁決所」中的員警請教,他說確有長寬高的限制,法規上有規定;而重量不能過重(我不知道沒有法規規定),以免影響行車安全。目前他們取締的原則:只要沒有出事,他們會盡可能便民,但一旦出事,就一切依法辦理;他說,例如車頂架上安裝兩台腳踏車、直立擺放,那樣的高度絕對超高許多,這就絕對是違法的。最後他也提到,至於詳細精確的取締原則,最好找監理所詢問。
gogo71717 wrote:我今天去驗車他跟我說...(恕刪) 這位仁兄才是正解,不要再聽信謠言了我的Corolla是十幾年的老車,每年兩驗,如果驗車要拆車頂架的話我應該會抓狂我以下所說的"車頂架"都只限於四個腳座加兩支橫桿,因為不管是行李箱還是腳踏車架都是歸於可徒手拆卸非固定式,沒有驗車問題裝車頂架的時候廠商"應該"都要附給車主一份ARTC檢附的車頂架正本文件,對應自己的車頂架在文件上的型號跟圖型,如果在樣式上為"固定式",歹勢,你就需要變更行照,變更之後車頂架就跟你的車子合而為一,如果之後車頂架要拆掉記得還要再變更回來,不然驗車會驗不過。如果在樣式上為"非固定式",恭喜你,行照不需要變更,驗車時也不用拆下來,but,如果你要變更行照也可以,但是就像我上面說的,變更之後車頂架就跟你的車子合而為一,如果你把架子拆了,驗車時車頂沒架子你就不會過,相信沒人會自找麻煩做這種事。但很多民間代驗場其實還是搞不清楚狀況我個人裝好後第一次去代驗場驗車就被要求拆下車頂架,他才要幫我驗,或是去監理站變更行照為架裝車頂架樣式,我拿出ARTC文件告訴代驗場人員這是非固定式車頂架,不需拆下即可驗車結果他們也是很大方的承認其實他們搞不清楚規定,所以之前遇到類似情形,都是要求車主拆下車頂架才驗車。我當然不願意啊!為啥我要在大太陽下勞動啊!我很堅持不拆,也告知規定就是如此,請他聯絡主管機關釐清,廠方也算客氣,說他們也想趁機會搞清楚到底規定如何,就先請我坐一下,他們派人帶著我的文件去監理站走一趟。不到五分鐘,果然回來後回覆我監理站告訴他們我是正確的,可以直接相驗。所以遇到搞不清楚的代驗場要堅持立場啊!之前被要求拆下的車主也太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