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外話!!以我遇到的狀況每週三晚上,在"烘爐地"夜跑那群人!常一大堆人,逆向跑步,如果我不用車燈直射!一定撞上!黑衣黑褲,身上又不帶反光物,外加併排跑步要你你會怎麼作! (有燈照他們,他們不見得會讓)先聲明,我車都10幾公里慢騎,到了一般道路(含自行車道)我還是會將車燈下壓,不去影響對向。
方臉阿華 wrote:每週三晚上,在"烘爐地"夜跑那群人!常一大堆人,逆向跑步,如果我不用車燈直射!一定撞上!...(恕刪) 應該沒法比較,因為路權不一樣.車撞人(不管什麼車種)基本上都是騎車/開車的肇責比較大.(不合理,但是告上法院多數似乎都是如此,雖然我不確定單車是否也適用)就像是河濱的自行車道,儘管旁邊有人行步道,自行車道還是會立牌【行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