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凡事要多想想再做或再說,不要去傷害到別人再來說自己委屈.....被你傷害的不委屈嗎?
你願意分享你的創意,那是你無私的奉獻,為你感到欽佩與高興,你在多人的拍賣板上留言要告人...請問你是否該上去說明一下阿...該幫人澄清就要澄清一下....免得有不好的後遺症
我想自我澄清一下,我買的零件光是警報器一個就將進300元(那時買貴了)還有2顆鹼性電池(等級高的)電線/機車喇叭開關/熱縮管...光這些就要370元了...我往上拍賣450...也沒賺錢阿有時急件還要倒貼運費(宅即便要120元).
做這東西沒有暴利可言阿....我也不想分享了..被你搞到整個學校的電機系都不爽(我老婆也跟我生氣)..拍賣的就讓他自然下線啦
小弟個人從事近十年的專利工作,看完你的設計,很可惜,我不覺得你設計的單車喇叭有獲准專利的可能,因為就像許多網友說的一樣,在電子設計上,只要是念過電子、電機的人,都可以輕易想出這樣的電路設計;而在夾座的機構設計上,也是一般人可以輕易在家就想到的。你拿易開罐的設計當例子,易開罐的設計,並非一般人能夠輕易就推想出來的,這才是易開罐設計可以有專利的原因。「第一個做出來的人」不代表他是「第一個想到的人」,而專利是只給「第一個想到的人」…
你在未正式取得專利權的情況下,隨意去別人的拍賣網站散布侵害專利的警告,不只有刑法「誹謗罪」的嫌疑,還可能有觸犯公平交易法的可能,你自己要小心一點。
對我來說,最可惜的是,我很想買現成的電子喇叭,被你這麼一搞,大家都下架了,我都買不到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