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發集運的深圳海快不行嗎? 2025年底買36V電池送台灣是沒問題。相關注意事項:電動代步車(電動車、電動腳踏車、電動平衡車)、輪胎(汽車和機車用),均需自主勾選<繳稅報關>並提供產品型錄及訂購明細,否則無法進口,另外若商品價值超過新台幣三萬二千元者,依照國貿局輸入管制規定,需事先向<國貿局>申請輸入許可證。
耕太郎 wrote:因為台灣某兩大品牌的...(恕刪) 中國眾多品牌素質良莠不齊。不是沒有好產品,而是濫竽充數的產品太多。連中國政府自己也在呼籲拒買3無產品。.各國法規要求充電過程,電池不得超過60的要求,已經9成產品無法達標。淋雨不得漏電,這樣低級缺失也是一堆無法過關。.台灣並沒有拒絕廠商送檢如過要檢討,應該是問進口商為何送驗的勇氣都沒有?